何等奇妙

 

第十三章 怎样见主面

 

  (一) 我没有工夫

  1982年5月14日夜晚,我久久不能入睡,内心似乎有什么难以明了的事情将要发生一般。第二天早晨仍旧紧张地去做别人交给我的事工;在工作时,内心仍旧不安。那天清晨,没有见到替我带菜的陈姐妹,我感到希奇,于是在我头脑里想着:“如果等到中午她还不来,我必须去看望她,恐怕她病卧在床,没有人伺候。”

  我正在思想的时候,张木匠突然到我家里来了。他要到陈姐妹家去拿他寄存的工具箱,于是我们二人就一同走到她主人的家里。上楼时,我就大声呼喊:“陈姐妹!”

  想不到惊人的恶噩从室内传了出来:“她昨晚走下楼时,因为不开电灯,从楼上跌下去,摔死了!她的后脑鲜血直流,我赶紧叫了救护车送她到医院,可是已经无法挽救了。”这是她主母对我们说的一番话。

  听到这可怕的消息,我呆若木鸡一般,久久说不出话来。

  陈姐妹年幼时曾在福建教会学校读过几年书,后来到了上海,在一位医生家里做佣工。那位医生的妻子是音乐学院的名教授,每逢节日,来客很多,偿金不少。她就用这些偿金购买纯金首饰;她在那里工作了十几年,所积蓄的大小金戒子有几十个。除此以外,她又将每月工资存入银行。她自己非常节约,穿别人不要的旧衣服,也不购买对她身体有益的营养食物。她从医生家里出来以后,曾换了几处工作。别人不要的破面盆、破箱子或是破饭碗,她都收拾起来,放在房管处租给她的一间阁楼上。她本来非常爱主,渴慕真道,曾用人力物力帮助困苦的信徒。文化大革命以后,她与两个不信耶稣的学校教师以及一个同乡为友,她几十年的积蓄都寄放在她们那里。

  她摔死以后,谁也不肯承认有她的存款或首饰。当她的家属赶到上海时,主人只承认在她家里的一架电视机是她们合伙购买的,各人200元,家属就拿了这200元回到福建莆田。

  陈姐妹未死以前,我建议她只要做一家的佣工就可以了,不要做两个家庭的工作,每天半夜2点多钟就要起身去买菜,过于辛苦。然而她为了要多赚钱,一定不肯服从。我叫她祷告,她总说没有工夫;叫她听道,她说到礼拜堂去了听不懂。末了,她说自己以前是傻子,没有玩,现在要玩了。这句话说了没有几天,她就摔死了。她多年所积蓄的金饰和存款,也都落在那些似乎爱她却是害她之人的手里。她哪里想到因为贪玩迷于看电视甚至糊涂地摔得头破血流,以至失丧了自己的生命呢?

  正如主耶稣所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路12:20)

  (二)机会没有了

  当我从农场回家不久,有姐妹写信来,叫我到农村去事奉主。由于我的左腿已被摩托车轧断,不能顺命。恰巧有一位原来是传道的、1958年被分配到厂里工作、后来退休了的弟兄,和他的妻子一同来看我。我就对他们说到农村的需要,希望他能在农历新年去传扬福音。哪知他们回到家里以后,弟兄因为妻子的拦阻,就推辞了。过了几个月,他们夫妇又来看我,我就托他们到离他们住处不远的地区去探访一个在劳改农场愿意接受耶稣的妇人。哪知他们隔了许久才去了一次,以后又不去了。

  想不到两年以后,那位弟兄突然患肝硬化症,腹水很多,饮食不进。那时弟兄愿意为主工作,可是过了不久,由于病情十分严重,竟与世长辞了。

  在他身体健康时,有机会为主工作,他不利用。到了神要他离世的时候,他要为主工作,已经来不及,机会没有了。迈尔博士说:“如果你不降服自己于神的旨意,却依恋于你自己的心意,你可能会失去那为着神圣目的而被神使用之伟大机会。”这句话是千真万确的。有一位神的仆人说:“宁可让我的生命像蜡烛一样被烧完,也不愿意像一把不被使用的刀那样锈掉。”

  藉着这件事,使我们想到神的儿女应当怎样珍惜每一次机会,应当怎样使用自己的光阴和生命啊!

  (三)钱财害了他

  在我们布道所附近住着一些文化程度较低、迷信、崇拜偶像、辛勤劳苦的居民。1958年布道所结束以前,有一位酱园店老板的儿子,时常到我们儿童主日学来唱诗、听道。那时,这男孩大约9岁,非常活泼。他初听道时,总欢喜跑来跑去,跑进跑出。他的外祖母和母亲都是虔诚的佛教徒,想不到神的恩典竟临到了他。他因着十几岁时患了肺病,就真心信靠耶稣了。

  他在家里时常一个人跪着祈祷,每次饭前他也谢饭。父母由于他患肺病,对他信靠耶稣也不反对。

  后来全上海市的年轻人都要到农村去劳动,由于他肺部有病,就没有去参加,居民委员会也不勉强他去。那时他天天与主交通,心情也愉快,身体就一天天健康起来,于是他就去参加里弄工作,他的信心也因此增长不少。

  1979年下半年我从农场释放回家以后,他在路上遇到了我,非常高兴。他告诉我,他将我的一本《活的见证》当作珍宝,收藏得非常妥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没有被人发觉。由于我原有的《活的见证》数册都被人要了去,他这本竟成了我唯一可借用的了。

  他也愿意拿出钱来买一本新旧约小圣经,但那时国内买不到圣经。1980年我从华侨小弟兄徐镇那里拿到一些圣经后,就送了一本给他。他也很乐意在文字工作上有分,经常恳切地为了文字工作呼求主,也曾支持过当时的文字工作。

  后来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他,很想念他,可是又不能到他家里去访问,免得被他的邻居知道了,对他会有损害[注1]。过了多日,才知他为了要赚更多钱财的缘故,竟日以继夜地工作。由于长期辛劳,就此患了肺癌。父母知道了,即刻送他到郊区医院疗养,免得传染给家里的人。病情危急时,圣灵感动他认罪,使他知道应当将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为主圣工所用。有一位弟兄去看访他的时候,他就将200元存款单交了给他。在疾病严重时,他一定要叫家里的人读圣经给他听。因着神的话,他内心得着了安息。据说凡患肺癌去世,临终前都非常痛苦;可是他一点痛苦也没有,心里十分平安。

  可惜他生前没有为主作见证。如果他不过份劳累,不是那么贪爱钱财的话,他也不至于这么早就去世吧?《提摩太前书》六章8~10节说:“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为了这位弟兄,我一方面感谢主,一方面为他难受──感谢主的是因为在佛教家庭中他能信靠主;在病危时一定要家属读圣经给他听,而且愿意献上财物;难受的是由于钱财的迷惑,使他中年去世。

  求主使每个属于他的人知道怎样做个智慧人,知道怎样对待和处理钱财──不至处理不当,或过份贪爱世上的物质,而不顾惜自己的身体和灵命。这是一件得不偿失的大事!

  (四)胜利回天家

  在一个祈祷会中,偶然遇到了一位从浙江来的金信安大姐。她年轻时毕业于东北的一所师范学校;在学校教书的时候主呼召她,于是她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主。

  她先在长老会的一所神学院受造就,后在东北各地教会服事主。1946年内战剧烈[注2],东北地区首当其冲,成千上万的人离乡背井,纷纷向南方逃跑。但她深知主的指示,凭着信心上北京灵修院受更深的造就。

  1948年,她收到素不相识的赵世光牧师(灵粮堂主要创办人)寄给她奉献金200元,是给她到浙江去的路费,她就明白这是主的预备,要她到浙江圣经学校去教授圣经。

  此时局势已经非常混乱,可是为了各地福音的需要,主召集了70多位从全国各地来的男女青年基督徒,在金信安大姐那里安静研经祷告。金大姐靠着圣灵的大能谆谆教导,使同学们灵命长进,爱主爱人。

  正当全国教会被“三自”会搅得荒凉之际,有些牧人被捕或在农场劳动,有许多传道人改行去当工人,礼拜堂变为学校、工厂或是仓库,主的羊群到处流离失所。然而这些圣经学院的学生,却一批又一批被主差派到各地去寻找迷失亡羊。有的去海岛,有的进深山,甚至有的到西北新疆。他们扶持软弱的,医治受伤的,竭力将福音传给灵里贫穷的人。

  “三自”会知道他们的情况后,就通知他们停止活动。那时,金大姐已是快60岁的老人,她却不愿退休,也不等闲视之,而是认为自己是基督的使者,应当遵守主的命令──无论得时不得时,务要传道。结果就有一大班“三自”的“传道人”起来批判她,而这些尽是她过去常常见面的人;最后给她戴上“坏份子”的帽子(罪名)。

  她失去说话和行动的自由,被分派每天打扫街道。他们的目的是杀鸡儆猴,使其他信徒不敢自由传道,使人们不敢接近金大姐;还要藉着这种被众人所鄙视又辛苦的劳动及“坏份子”罪名,改变她的思想和信仰。

  虽然如此,金大姐不怨天尤人,安心地接受这一切,因她深知这是主所允许的。

  1979年,政府终于给她宣布摘帽子。那时她已是70高龄,而且身患各种疾病,但她仍为主工作不息。她格外重视对年轻一代弟兄姐妹的带领,以宝贵的圣经教训勉励他们:靠主站稳,好好长进。

  1981年冬天,金大姐曾给我三、四次的忠告:

  1)工作要注意实质:要做金银宝石的工作,不要做草木禾秸的工作。不要靠外表,而是要经得起试炼。2)要有爱心,关心众人:体恤软弱的,责备那犯罪的,警告被诱惑的,安慰伤心的,扶持困苦的。3)要专心向前直看:赶紧前进,不要后退。4)扫罗和约拿单的刀是非利士人磨的(参撒上13:19-23):朋友不肯磨,也舍不得磨我们,唯有仇敌才能磨我们。藉着多次的磨炼,使我们变得更快更利,可以被主使用。

  她对我所说的话,实在是金玉良言。

  她那时身体十分软弱,哮喘病异常严重,可是她仍到各处去工作。后来她工作所在地的同道请她回去休息,于是她就回到被称为“伯大尼”的家里。半个月后,同道们来信,提到这位主的使者金信安大姐已被主接回天家了,临终时十分平安……。

  这位信主、爱主的忠心使者,生前工作不息,战斗不止。她为主打过了那美好的仗,跑完了当跑的路之后,已安息在主的怀里了。她安静靠主,至死忠心的榜样激励了许多信徒,使许多青年靠着复活主的大能,起来奔走艰险的路程。她生平的敬虔言行已深入广大信徒的心灵。

  《启示录》十四章13节:“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作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

 

注1

  因为“劳改释放分子”是居民委员会和派出所(警察局)监视的对象。

注2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开始共产党和国民党的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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