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篇一、 她弄巧成拙
我入监后,队长对我的思想情况非常注意。有一次他们安排了一个很有爱心的犯人与我住在一个监房内。大扫除都由她负责,甚至连我用来垫湿马桶的一块小木板落到便桶里时,她也会伸进手去拿出来,洗乾净后归还给我。
她经常劝我改变信仰,我就将自己信靠这位又真又活全能者的原因告诉了她,同时谢绝了她对我的一片诚意。
队长看到这也无济于事,就叫我搬到另一个已经放弃信仰的李(Y.R.)的监房里。李原来在一个人数众多、有文字工作的教会机构里担任主要传道职位与文字编辑工作。她与同工被捕入狱,其中一个最大的原因之一,是教会里许多人发起联合签名,要保留教会的土地这些土地----原是由基督徒农民所耕种。她的机构在国外和全国各地的城市乡村都有聚会处,那里的知识分子也特别多。
李(Y.R.)原来是个头脑非常敏捷、精明能干、经验丰富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可惜她过份聪明能干,反被自己的计谋所陷害。俗语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对她来说,确是这样。由于她的工作机构经费充足,她的生活也就很富裕。她大约在1952年到过香港,后来又回到上海。
她于1956年1月29日在上海被捕,关在第一看守所。在那里关押了几年,约在1962年被押送到上海市监狱。那时她就已经放弃了信仰基督----她不但自己放弃了信仰,也叫她的同工汪(P.Z.)也放弃信仰。
李(Y.R.)认为,我国遭受到这样严重的自然灾害(1960-1962),而人民能这样安然度过,实在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所以她改变了信仰。她不仅否认主耶稣的名,而且她还经常批判圣经,否认基督的救恩。
我进到她的监房后,她看见我谢饭,就知道我是基督徒,于是就向我提出批评。她除了在监房内提意见外,在小组会上更是如此。
当她看到我的坐位上铺了一块乡下土布时,以为我是没有文化的乡下人,就批评我道:“你是不懂得历史的。”
我就问她:“什么历史呢?”
她答:“以色列人出埃及是摩西领导的,不是神带领的。”
我说:“是神藉着摩西领以色列人出了埃及。”
后来她就向管理员检举揭发我饭前祷告。一天夜晚,一位队长走到我的监房门口,问我:“你祷告吗?”
我说:“祷告的。”
她叫我不要祷告,可我不能听从她,我不能不祷告。我就对她说:“你们认为人是从猿猴进化而成的,但是我们圣经上写着人是神创造的。”
李(Y.R.)就在旁边奉承道:“你骂队长是猿猴吗?”
结果这个批判时间反而成了我见证主的机会。最后队长问我:“你钉在棺材板上的时候,还要祷告吗?”说完这话她就走了。后来年终总结时,我除了写上队长这句话以外,又写到我的信仰不是商店的招牌----白天挂上,晚上拿下。我的信仰是与我的生命分不开的。
1965年,李(Y.R.)曾在上海市监狱的大礼堂向全监男女囚犯广播她放弃信仰基督的理由。后来又有一次,她专门讲给女监的犯人听。讲完以后,队长就召集一切有宗教信仰的人谈自己的心得体会。到会的人有基督徒、天主教徒、佛教徒、回教徒与一贯道教徒等。那天早晨,圣灵感动我想起了少年时所读过的一篇“伊索寓言”。在谈心得体会时,我就简略地讲了这个寓言:
有一个老父亲与他儿子牵了一匹驴子,从农村走到街上去。他们父子两人牵了驴子在路上走的时候,路上的行人就批评道:“你们来看!这两个人多么愚蠢啊!宁可步行也不骑驴子。”父子俩听了,觉得自己不对,于是父亲就骑上驴背,让儿子跟着走。哪知走了一程,路上的行人又说:“这个老头子太不应该了!自己坐在驴背上,让儿子走路。”老人觉得行人说的话有理,就从驴上跨下来,让儿子骑上。哪知儿子骑上以后,路上行人又说:“这个青年人真自私自利!年纪这么轻,自己不走路,却让老人步行。”老人听了,觉得自己所做的还是不对,就和儿子一同坐在驴背上。哪知两人骑上以后,走了不多的路,又有人批评了:“这两人真狠心!这只小小的驴子要背负这两个人的重量,要压死了!哪有力气走路呢?”父子俩听了,又觉得太残忍,于是他们从驴背上下来,用扁担抬着驴子走路。他们走到桥上时,路上的行人看了,大家拥上前来,哄然大笑。那驴子听到了这许多声音,就跳起来,结果掉到河里淹死了。
我的话到此为止。谈体会的人,有的是有宗教信仰的信徒,大家听了这个寓言以后,也就哈哈大笑起来。
藉着这次谈心得体会,神使我有机会遇见了两个基督徒。一个是护士,是我原来认识的,但是我不知道她也在监里。另外又看到一个患子宫癌被神医好了的姐妹,名叫仇秀卿。她患了子宫癌,已经到了晚期,曾在上海妇孺医院(现改名上海妇产科医院)治疗,上了两次镭锭,又照过深度的X光。谁知好了两个月以后,又发展到直肠癌,甚至大小便都不方便。有一个基督徒裁缝叫她相信耶稣。她就一面祷告,一面仍旧看医生。她将手表和缝纫机都卖掉,又从丈夫单位里借了100元,两次托人从香港买了药品来治病,可是仍然无效。那位作裁缝的基督徒就劝她禁食祷告,并说:“祷告不会白做的;金子要经过火的锻炼。”
后来,圣灵感动她在家里开感恩礼拜,她顺服了,但是病还没有好。不久,她的一位亲戚从江西寄给她50元,叫她继续去看医生,她却回信去,劝他也相信耶稣,而且她从上海亲自到江西去,专门对他传讲救恩,叫他信靠耶稣。她到江西去的时候还不能好好坐卧铺,只能斜靠着;到了江西以后,圣灵又工作,那位亲戚也接受了主耶稣为他的救主。仇姐妹的身体也就一天天好了起来;回家时,她能坐了。
仇姐妹原来以摆布摊为业,将赚来的钱放高利贷。她向债户索款时,一直坐在他们家里不走,硬逼他们非还不可,利息少一分也不行。往往为了债款,与人争吵不休,直至拿到了钱,才肯回家。然而她信主后,不但完全改变了以前的恶行,而且自己还罪债,又主动去济助有困难的人。有一位老铁匠欠她20元,他身患疾病,无法还债,仇姐妹就买了一些补品去看他,而且免了他所欠的债。
她的癌症得到医治以后,就到各处去作见证,并且经常接待传道人到家里吃饭。后来派出所的户籍警叫她控诉传道人为“反革命”,她坚决不肯。结果派出所的警察说她“包庇反革命”(指传道人),她仍旧不承认那个传道人是反革命。有人叫她说,她的病是“医生治好的”,她也坚决不服从,结果她被送进监狱。
仇姐妹本来只判刑3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又拖延了4年。那时人们都劝她放弃信仰基督,可是她在任何困难的情况下,总是坚持到底。文化大革命时,队长叫人将装满了污水的木桶顶在她头上,顶了一个整晚,要逼使她改变信仰,她却仍然不情愿放弃所信的主。她宁可将水桶顶在头上,直到天亮队长开监门时才拿了下来。她信主耶稣的心始终坚持不变,不以自己的得失为念。
藉着这次讨论李(Y.R.)的讲话,我和这位仇姐妹彼此有了认识,互相有了交通。李(Y.R.)却没有什么收获。
从这件事上,我想到持守信仰基督,或是放弃信仰,主要是看各人的内在生命是否要主的保守。我们不能依靠自己的智慧、计谋、方法去应付撒但藉着世人所加给我们的苦难,因为我们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而是与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我们只有穿戴《以弗所书》六章11-18节所指定的全副军装,才能抵挡一切邪恶的势力。只有单单依靠圣灵的大能,用信心依靠、顺从圣灵的指示,又藉着不住的祷告与主联合在一起,才能勇敢刚强地抵挡仇敌,而且能得胜有余。这是永不改变的真理。
1965年夏季,李(Y.R.)一心希望提前释放。每天早饭后,她就像办公一样,拿了一瓶墨水、一只大讲义夹、一只提包,走到监房外去写材料;这样有一个多月之久。
由于她放弃了信仰,她每一次都可以接见朋友(按照监规,非直系亲属是不可以接见的),受到特殊的优待;而且送进来的东西不但比别人的多一倍,且都是一些高级食品。
她的衣服鞋袜等绰绰有余。她在这件事上非常遵守监规----连一块小布都不肯送给同监房有需要的人。一次,女监举行展览会,将各人多余的物品统计后展览出来,她的新东西就有一大堆。她的哔叽裤子的两只膝盖处还是很牢,并没有穿破,她却故意用两块旧布补在上面,表示她很艰苦朴素。
因此,小组对她提出的意见是“虚伪与老奸巨滑”。
我与她同监房时,她将朋友送给她的食品,总是看了又看、数了又数,生怕别人将她的东西偷了去,或是将坏的食品调换她的好的。
她在小组会上发言时,经常批评自己已经信仰耶稣50多年,到现在才认识自己是错误了。她说到相信耶稣是在患病时----因为受到一位外国教士的照顾而相信的。她没有提到因为自己有罪,需要耶稣的拯救。
有一次她在小组会上问:“男人有几根肋骨?女人有几根肋骨?男人是不是比女人多一根肋骨?”小组里的人被她问得莫明其妙;但是我知道她说这些话是针对我的,于是我回答道:“圣经里没有记载神起初所造的人有几根肋骨。既然圣经里没有记载,这就是神的智慧。”她听了这话,也就无言可答。
有一次在监房里的时候,她问我:“圣经里记载亚伯拉罕的后裔要像天上的星数不过来,又像地上的尘沙那样众多。但现在我们的国家有几个人相信啊?”我回答说:“全世界有多少相信这位救主耶稣的人,你知道吗?你现在不过像井底之蛙,坐井观天,所看见的不过是这么一点点的地方而已。”接着她又问我:“‘亚伯拉罕的子孙像地上的尘沙’这话怎样讲呢?”我回答说:“据说那些信奉回教的人为数很多,这些人都是以实玛利的后裔,他们也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啊!”
过了些日子,她又问我:“人哪里有罪呢?”我说:“一个婴孩就会发脾气;还不会讲话的时候就有贪心,东西拣大的拿。他会嫉妒人,父母怀抱别人的孩子时,他会大哭起来,等等。”她回答说:“这是孩子的本能。”我对她说:“这是人的罪性。”
她在小组里又批评“信心生活”。她说:“信心生活是传道人有需要时,就叫信徒为他的这件事祷告,这样信徒就供给他一切的需要。这就是所谓‘基督教的信心生活’。”有一次学习时,她讲到基督徒是没有立场的(编者注:其实基督徒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站在圣经真理的立场上)。
在小组会上她经常提到,如果她能出去做一天人民也是好的。为了要出去做人民,她就经常批评她工作过的机构。她一边批评,一边又问她原来的同工汪(P.Z.),滔滔不绝地指摘她们机构的人和事。当时监长也在。她这样一边批评,一边问汪(P.Z.)。我听了又气愤,又不耐烦,就问道:“这是学习,还是谈话?”
后来她说到“要听政府的话”时,我就问道:“今天政府向我们要的是口号,还是实际行动?”于是我就将她未打铃前就起床这一违反监规、影响别人睡眠的事提了出来。
除此以外,她在小组里还说到基督教的爱比不上共产党的斗争。她指责说:“爱是包庇别人的罪。”实际上,神的爱是极其痛恨罪恶的。例如《哥林多前书》十三章说:“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她的同工汪(P.Z.)说话很少,但是喜欢检举别人。一次,她的同监犯将家里带来的一枚针私藏了(针是不许私藏的,因为有人用它毁灭自己的生命)。她不是劝人去上缴,而是赶紧跑去汇报队长。由于她跑得太快,结果跌了一跤,却仍旧去汇报。
汪(P.Z.)在小组会上也说“神不听祷告”,甚至说“没有神”。有一次在小组学习会上,她将“福州执事之家”的一件事提出来,作为“没有神”的证明。她说:
“我在福州时,在一个姓林的人家里有一个患了精神病的人,据说藉着祷告治好了。后来这姓林之人的妹妹也患了精神病,就来告诉我。我说:‘我来替她祷告。’哪知越祷告,病情越恶化;他们就将这个病人关在楼下的木笼里。我睡在二楼,很清楚地听见她的喊叫声。最后这个病人死了,她的哥哥就控诉我。”最后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说:“神不听祷告。神是没有的。”
我听汪(P.Z.)这样说话,越听越伤痛。起先我心想,她以前受了神这么多的恩惠,现在碰到困难时就否认主。而且那一天,没有人逼着她说什么话,她为什么要否认主呢?我一面求主怜悯,一面就对汪(P.Z.)说:
“那姓林的要控诉你,我现在也要控诉你。从你刚才所说的话中就看出你是个自高自大、自私自利的人。姓林的妹妹患了精神病,你没有求问神你是否应当为她祷告,你却对他说:‘我来替她祷告。’你是什么人?你哪有权柄将别人的病治好呢?你应该先求问神:‘神啊,你看我可以为这人的病祷告吗?’你事先不求问神,却自以为你有权能医治她的病,这是你的自高自大。第二点要向你提的是,根据你所说的话,我看你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你自己睡在楼上,却将一个有病的人关在楼下的木笼里,你待她竟如同一个囚犯!你为什么不与她睡在一起呢?如果我们的神垂听一个自高自大与自私自利之人的祷告,他就不是神。”
感谢主的恩典!这样一说,全小组的人都鸦雀无声。
我深深觉得,为了一点困难就离弃神是最愚昧的事!怪不得汪(P.Z.)家里的侄女及弟媳妇等在1965年后就不探视她,也不送东西进来[她们不送东西给她是与她(犯人)划清界线,并不是因为她放弃了信仰]。她虽然多次写信去恳求他们来看望她,他们却置之不理。
后来有人告诉我,汪(P.Z.)懊悔自己没有结婚;如果结了婚,她就不会在教会里做传道工作了。
由于家里不送东西给她吃,她又是一向吃惯了好东西的,没有好东西吃时,她就耐不住了。有一个主日,她同监犯的家里送进来一瓶花生酱和一些水果等。下午队长发针给我们,在工场板上缝补衣服。她监房内只有她一个人不补衣服,她就去偷别人的花生酱吃了。正吃得高兴的时候,想不到她的同监犯进去拿东西,就看见她在偷自己的花生酱吃。那人大叫起来,并且拿花生酱瓶给大家观看。
那时我就想到,幸亏别人已经知道她放弃了信仰,否则主耶稣的名会受到何等大的羞辱呢!
从这件事上使我看到,我们的肉体是何等的败坏!无论是神的哪一个儿女----不管是大布道家、大奋兴家、大培灵家,或神学院院长、教授,或是有名望的传道人等----如果不谨防自己的肉体,不随时弃绝一切从肉体来的思想、言语或动作,不随时随地靠着主复活的大能力置自己的肉体老旧人于死地,他就会逐渐堕落到各种不堪设想的地步。败坏的肉体是无孔不入的,任何人都是一样----没有一个人可以例外。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8:13)。“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加5:16)。这些话对每个基督徒都是金玉良言,是每天要实行的。
神啊!求你怜悯你这软弱的孩子,不让我羞辱你的圣名,不让我体贴肉体,以致失去了当有的见证。
队长为了要使我像李(Y.R.)与汪(P.Z.)一样放弃信仰,就叫我搬到汪(P.Z.)的监房去。汪见我闭着眼睛谢饭,就说:“你为什么要有仪式呢?祷告没有仪式不是一样么?”接着又说:“我起先也曾祷告,后来想到《罗马书》上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我就不祷告了。”
她说的话似乎有理,然而圣经又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我们平时与主交通,要将主的话藏在心里,到了紧急的时候,圣灵会用主的话提醒我们,这才不至于遇到事情就无所适从了。
我就对她说:“我有祷告的仪式,这是一个见证。”她又问我:“见证什么?”我就说:“见证我是一个基督徒。”然后我用夫妇作为比喻,对她说到这个真理:“一对结过婚的青年,如果偷偷地在一起生活,不给别人知道他们是结了婚的,怎么行呢?”于是我又对她提到圣灵在一些基督徒身上的权能,是证明神的存在。
接着,她话题一转,就对我提到她教会以前的部份情况。最后她下结论说:“他们批评宗派的不对,呼召信徒脱离宗派,哪知他们逐渐形成比别的宗派还要严重的宗派。”因为监房内另一犯人在作笔录,我们不得不结束了谈话。
不久我被调走了。还有一个名D.S.S.的人,也说没有神。她未入监以前,在青年会工作,与一个退伍军人有了来往,对他说了一些话,又与他做了一些事,以致被判刑20年。她曾求神释放她,结果未成,所以她就公开否认自己是个基督徒。依我看来,她本来不过是为了吃饼得饱,要在教会机构内有一个工资优越的工作而已。她不过在名义上称为基督徒,却没有真心悔改认罪,没有主所赐的新生命;她就像将房子建造在沙土上的愚人罢了。
李(Y.R.)呢?她不是为要做“人民”(恢复公民身份)曾费了一番心计吗?哪知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经常有人来提审[注1]她;以后学习小组长也说她不老实了,看她的表情也没有以前那样乐观。本来她经常说:“我就是出去做一天人民也是好的。”在文化大革命时,她也不说这句话了。本来每月都有朋友来探望她,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朋友不来看她,东西也没有人送进来给她,素来与她通信的妹妹也没有来信。
从1968年12月25日开始,小组里的人都出来向毛泽东“像”低头弯腰(所谓“早请示”、“晚汇报”)时,她出来过几天,以后就在监房里不出来了。这事被小组长发觉并汇报了队长,她才不得不出来。
有一次全监的人都去看电影时,我与另一个女犯不去看电影,队长叫我们坐到李(Y.R.)监房里。那个女犯天天都想望得释放,天天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将功赎罪”,可是始终无效。那人对我说,她心里很难过。
我告诉她:“我心里充满了平安喜乐。”
她就问我:“你怎么会有平安喜乐呢?”
李(Y.R.)怕我对她传福音,就立刻回答说:“告诉你,你也不会要的。”
想不到1970年冬季来临没有多久李(Y.R.)就生病了,被送到医院去住了几天,身体好转后又回到监房。那时她故意说:“我的脑筋已糊涂了,我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
年终总结时,她写的总结不多,可是她读完了一张稿子以后,故意装作寻找另一张的样子,并且说:“另一张总结比这张写得更详细、更完全,现在找不到了。”
结果众人批评她太虚伪。
有一次要领取零用钱,大家到队长办公室去打手印。小组长一路把她很快地拖了去,好像顽皮儿童拖了一条小狗似的。我看到这种情况,心里很难受。后来队长问我:“你对李(Y.R.)有许多想法,是吗?”我就把小组长待她的粗暴行动告诉了队长。我说:“李(Y.R.)年纪大了,小组长不应该这样欺侮她。”队长听了这话,也就批评小组长不应该对她这样粗暴。
大约又过了两年,李(Y.R.)再次病倒了。这次她病在床上,神志不清,甚至玩弄自己的大便。队长就派了一个人专门照顾她,最后她被送入了医院,结果竟死在里面。
现在我想到这件令人痛心的往事,感到十分悲伤。圣经上的话是不错的:“凡想要保存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17:33)。李(Y.R.)竭力要得到提前释放,想尽一切办法要讨人的喜悦,因而得罪了神。她虽暂时得到了一些好处,可是后来连一些短暂的好处也完全失去。她所得到的,与永远相比,真是天差地别!她的身体死了,她所积存的东西一点也不能带去。
《雅各书》四章14节说:“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可怜的李(Y.R.)竟弄巧成拙,被自己的聪明所误;她的损失确实是无法估计。
据农场的难友说,她的同工汪(P.Z.)刑满后被送到上海青浦农场,后来患了不治之症,特效药购买不到,结果就在农场去世。
我的神啊!求你为着你自己的大名,保守你这个软弱的孩子,使她不会为了肉体暂时的享受而丢弃你。求主也用你的大能,保守每一个需要你保守的人,直到见你面的日子。阿们!
注1
当时,政府花费大量金钱,由各单位派出“外调”(即外出调查人员)去全国有关地方(包括监狱、劳改农场)了解本单位(可疑)人员的历史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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