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的歌

  ——恩立姐妹自传

4.3 溺水得抢救

  我们那里盛产毛竹。毛竹长在高山上,根根都很粗壮。这些竹子有很多用途:大的可以造房子、作栋梁,小的可以编各种竹制品,如饭钵、筐篮等。毛竹非常宝贝、好用。

  有一天我们去出工,任务是扛毛竹。男难友在山上砍,女难友每人扛一根下山,扛完了再上去扛,这样来回往返。山很高,要走一个钟头才到山上,扛下来也要一个钟头。山高坡陡,只有一条羊肠小道可以上山;除了一小段石头路外,其余全是土路,有时候要爬山。竹子非常沉重,扛在肩上往下走,要非常小心,一滑脚就会掉到下面的河里去。可是我们必须走得快,因为干部们都在那儿监督着,走上走下,看我们怎么走、怎么扛。

  我爬上山去,扛一根竹子下来;再上去,扛一根下来。大约在上午十点钟,我返回往山上,正走到半山腰,就看见下面河里有一个人在挣扎,原来是一位难友失足落水了。她扛的竹子老早被冲走了,她人全身浸在水里,只剩下头和肩膀还露在水面。“救命啊!救命啊!”她大声呼喊,没有个停。

  可是周围没有任何男的,都是我们这些女的在那里扛竹子。

  我见很多人上下走过,却没有一个人去救她。我停下脚步,心想:“这怎么办?”她落在水里,不是冷死就是淹死,不是淹死也要陷入河底淤泥之中,再不然就会被急流冲走。虽然她拼命喊“救命”,却没有人肯下去救她,甚至连停都不停。她已经呼叫很久了。

  我若不救她,真不知她还能坚持多久。我非救她不可!正在那时,后边有两个人上来了,我拦住她们说:“我下去救她!你们要帮助我,我们一起把她救起来,不然她一直浸在水里怎么办?”

  可是怎么救呢?几乎没有办法。我想到一个危险的方法,也顾不得害怕,就叫她们两人拉住我的左胳膊,我把左脚塞进岸边的一个石头缝里,右脚踏出去悬空,右胳膊向她伸出去,我整个人展开,成了个“大”字形[见插图4]。

  有她二人抓住我,我就向那落水者弯下身去,尽力伸长我的膀臂,她的手也向我伸过来。我说:“你要用力,自己要浮起来。”好不容易拉住她的手,我使劲拽,可是无奈她有整个人的重量,我用力一次,她只能走几步。站在岸上的那两个人拼命抓住我的手,我们三人齐心合力,一点一点地终于把那位难友拉到了岸边,救她上岸。

  她一上来,浑身发抖,因为浸在水里太久了。水从她身上滴滴答答地流下来,她冷得嘴里一直“哇──”地叫,眼睛冻得睁不开,脚也不能走了。

  我们帮她简单地擦了一下,把衣服上的水拧干。

  这时,已有很多人上上下下经过这里。我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就请她把落水者背回去。那人比较有力气,答应了,就把她背下山去。我嘱咐她回到宿舍快快用热水洗澡,换衣服。

  我们每个人都有扛竹子的任务,所以不能在那里久留。我们就继续上山干活。

  神给我一颗有怜悯的心。下工回来见到她,她非常感激我,说:“谢谢你救我的命!”我说:“这是神的爱。”感谢神,能救她脱离水的灾害,免死,因她若再滑一下就流出去被河水冲走了。千钧一发之际,我去救她,是尽我做基督徒和做人的本份。

  我救了她,她对我表示感谢也就只有这一次。从劳改营出来后,十几年过去了,她做了厂长,再也没有谢过我,也没有来问一声。她的爱人家族都是读书人,他本人是个律师,在福建全省出了名。他替人打官司,办案甚至办到美国。

  有一次他来看我。那时我家挤得不得了,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我请他在走廊的一张凳子上坐下,我们叙叙旧,很高兴。他说:“你以后有什么案件,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帮你打赢,绝对打赢。以后有谁来传询你,你尽管告诉我。我到美国都告赢了,我在中国还有告不赢的吗!”

  他妻子对我不感恩;他因为我们以前关在一起,来看看我,夸口说以后我只要有什么诉讼案,尽可以告诉他。我不相信他能不能打赢官司,但我看出他是要帮我忙的。他有这个意思和讲法,给我心中很大安慰。

  然而,这是人的手要帮助我。我不是靠他,我是靠神。我救他妻子是我的本能,是我应该做的──见死要救,<箴言书>里说:“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箴24:11)。凡是神帮助我做的,都很成功。在劳改农场,有难友被捆绑、吊起,我们去给她们解开,干部也不加拦阻,因为她们已被捆绑得太久,唤声阵阵,结果不吭声了。我们就赶快去给她们解开。这是神给我们勇敢的心,帮助、解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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