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父啊,袮的美意本是如此
此乃命定之事
1958年3月15日下午,我和一位小弟兄在房间里一同跪下祷告;我祷告完毕,小弟兄接着祷告。此时,牛太太上楼来,轻声对我说:“楼下有人找你。”我悄悄地起来下楼,看见二位男士和一位年轻女士,我向他们打招呼,问道:“你们找谁?”
“我们找郑惠端。”
“我不认识你们。你的尊姓大名?找她有何贵干?”我问那位答话的男士。
“我有话要跟她谈。”
“我就是郑惠端。”
他要我带他们到我的房间谈话,但楼上的小弟兄还在跪着祷告,我怕他受到连累,两只脚好像被钉在地板上移动不得。他们一再催促我,我才走向楼梯口,看见小弟兄从容地走下楼来,我心里像放下一块石头,顿时感到轻松,满心感谢主。
我带他们上楼进入我的房间后,他们就关上门,拿出逮捕证说:“我们是奉上海市公安局的命令来逮捕你。”我就在逮捕证上签了名,站着等候带铐。他们不但不给我带铐,还叫我整理行装。此时,牛太太上楼来,凭着主内的爱心,毫无畏惧地提醒我每一件当带走的东西。
因为有主的同在,我的心犹如风平浪静的湖面,十分坦然。我脱下手表,把它放在桌上,走近窗口,请他们让我做个祷告便走,他们不答应。于是下楼,走到伙房时,看见楼下的住户谢小姐,我笑嘻嘻地告诉她:“我锅里正烧着一只鸡(原准备招待一位外地来访的肢体),你们大家一起吃吧。再见!”谢小姐高高兴兴地送我出门。牛太太和我走到门口,嘱咐说:“郑姐,你需要什么,就给我来信,我给你送去。”
我向前走了几步,听到牛太太关门的声音,我被她的爱心感动,不禁流下热泪!当时,牛太太的丈夫被判刑十年,还在监牢里,社会上对她的压力[注一]很大,经济上靠变卖家中的物品过日子。临别时她竟主动提出要送东西给我,如此爱心怎不让我热泪盈眶!
走出弄堂口,穿过马路,见到一辆停在兴国路口的小汽车。啊,过马路的场面好熟悉!原来是几年前在成都时主在异梦中向我显示过的景象!心里立即涌出一句话:“此乃命定之事”(鸿2:7),我回答说:“父啊!是的,因为祢的美意本是如此。”随即上了那辆小汽车,审讯员坐在司机旁边,另外二人分别坐在我两旁。
我一上轿车,就被喜乐的灵充满,情不自禁地大声呼喊“哈利路亚,赞美主!”大声高唱“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荣耀”、“荣耀归主名”、“都归耶稣”等歌曲,从华山路一直唱到南市车站路(第一看守所)。公安人员说:“郑惠端,这是大马路,不要哇啦哇啦叫!”但我无法控制自己,仍满怀喜乐地放声高唱,直到第一看守所[注二]。
注一:
当时许多敬虔的圣徒为信仰被捕判刑,均划为“反革命分子”。按共产党的政策,任何人都不许帮助、同情他们的配偶及父母、子女等亲人,使他们孤苦无助。这反而迫使他们投靠天父。
注二:
第一看守所是案犯在判刑以前关押的地方,其中的规章制度比监狱、劳改营更严。记得有两位犯人(许功锐、谢佛来)先在看守所关押多年,后辗转押送到安徽某劳改营。那时,他们大概由于连续几年端坐水泥地板,腰背都直不起来了,脊椎有一节向后突出,使上身前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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