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蒙恩与蒙召
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祢手里,从我母亲生我,祢就是我的神。(诗22:10)
......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我从你旁边经过,看见你的时候正动爱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盖你的赤体;又向你起誓,与你结盟,你就归于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结16:5-8)
自我出胎,耶和华就选召我;自出母腹,他就提我的名。(赛49:1)
我的出身──一个弃婴
1914年的秋天,有三位卫理公会的牧师刚赴完卫理公会福州年会回家,路过古田县城的一条偏僻小路。一阵阵婴儿的哭声传来。他们沿着哭声寻去,找到了一个竹篮,只见里面躺着一个泪水满面的女孩(这女孩就是我)。
三位牧师中的二位都是儿女成群,只有姓郑的牧师刚死了一个独生子。主的爱感动了他,他就收留了我这个路边的弃婴,作自己的养女。从此,我便姓“郑”了。
正如<诗篇>所说:“我父母离弃我,耶和华必收留我”(诗27:10)。记得在一次祷告中我说:“主啊,祢真爱我。从我信祢的第一天,祢就爱了我。”当时我觉得不对,便说:“主啊,我错了!不仅是信祢的那一天祢才爱我,乃是在母腹中祢就爱了我。”又觉得不对,便说:“主啊,我又错了!不是在母腹中祢才爱我,乃是在创世之先祢就爱了我”(弗1:4)。赞美主!一个路旁弃婴,竟成为神仆人家中的女儿!这不是巧遇,乃是出于全能的神奇妙的安排(参诗139:13-16)。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