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徒的追求

  中国大陆三位年长同工执笔

十四、明白神的旨意

 

  1.明白神旨意的必要

  基督徒有两种:一种是不明白神旨意的。他们从来不想去追求明白神的旨意;虽然是信徒,却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天天为家庭忙碌,为亲友忙碌,为儿女、钱财、事业、名利忙碌,像外邦人一样地过日子。圣经称他们为“糊涂人”。他们很少想到神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他们认为神的旨意是个奥秘,很难知道,无从明白----除非神显出异象,对他说话,或显出神迹、奇事、异梦,给他启示,否则无法明白神的旨意。

  另一种基督徒是迫切追求明白神的旨意,一切言语、行为,都要遵行神的旨意,不愿糊涂度日。圣经说:“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他们是按照主的吩咐,竭力追求明白神在他们身上的旨意。主耶稣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7:21)。

  神的心意向谁显明?“谁敬畏耶和华,耶和华必指示他当选择的道路”(诗25:12)。倘若我们不敬畏神,神就不会将他的心意告诉我们。“扫罗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却不借梦,或乌陵,或先知回答他”(撒上28:6),因为他背离了神。什么是敬畏神呢?<创世记>二十二章形像地解答了这个问题:“天使说:‘......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创22:12)。敬畏神就是爱神胜过一切,无条件地信而顺服(参来11:17-19)。这是积极方面。消极方面,“敬畏耶和华,在乎恨恶邪恶”(箴8:13)。亚伯拉罕是敬畏神的,所以神把他的心意告诉他(例如创18:16-33)。历世历代的许多先知、使徒也是如此。

  某医生和他工作的医院所订的合约将届满(那时的工作不是由政府分配而是招聘的)。院长盼望他继续工作下去,不要离开;同时杭州有一个高级医院愿高薪聘他;此外,那时教会很需要他拿出更多的时间来服事,盼望他只开一个小小的诊所,一面作医生,一面在教会中服事。因此,摆在他面前的有三条路,他就迫切寻求神的旨意。许多天过去了,他仍不明白。最后的关头到了----第二天就得回复院长,究竟是留还是离。那晚他更加迫切地禁食祷告,求主显明他的旨意。他甚至祷告说:“主啊!我已迫切寻求了好长时间。不是我不遵行你的心意,是你不让我知道啊!明天我必须回复院长了。倘若我的决定错了,那是你的责任,不是我不寻求。”他正在这样认真和主交涉之时,圣灵光照他,使他看见他已暗中倾向到那工资高、待遇好的杭州医院去,对主心不纯。这时他立刻俯伏在主脚前,悔改认罪。

  当他祷告刚完,泪水还未干,一位张长老就来到他跟前,似乎带了从神来的“圣旨”,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弟兄,你应当辞去这医院的工作,为了主,把更多的时间分别出来作主的工......。”就这样,这位医生从深处感到,这就是主为他拣选的道路。开一个小小的诊所,收入当然少多了(尤其是初期),少到他甚至不敢告诉住在家乡的妻子。然而,因为遵行主旨,他蒙了极大的属灵恩典和祝福。这个见证说明:神把他的心意指示给敬畏他、尊主为大的人。<马太福音>第二章里的东方博士也是敬畏神的人。他们不远千里,带着珍贵的礼物来献给还是婴孩的耶稣,真挚地敬拜主,所以主借着星星,又借着异梦引导他们的脚步。

  在新约圣经里,也有相似的教导:“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1-2)。简单地说,要证实、确定什么是神的旨意,我们必须是被神的爱感动而将自己的身体(当然包括心、全人)献给神。“心意”即心思:想主所想,不爱世界。

  2.明白神的旨意还要注意三个方面

  1)认真读圣经----“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3:16)。神的话是永不改变的,一点一划都不能废去。“草必枯干,花必凋残,唯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赛40:8)。

  所以,明白圣经的人,就能明白神的旨意。圣经里有许多圣言和命令,我们要靠恩典服从、遵守,这是无可怀疑的。例如:“你们应当彼此相爱”(约一3:11)。如果遇到一个弟兄,令人讨厌,又曾得罪你,你若因此就恨他,则不论你有多少理由,都是违背神的命令,总要从心里与他和好,仍然与他相爱,才是遵行了神的旨意。

  2)顺从圣灵的引导----在新约时代,神主要借圣经的话和圣灵的感动(即恩膏的教训)来引导我们。有些信徒不懂得圣灵的引导。有一次,有两位信主已经五、六年的农村姊妹对我说:“我们不知道什么是圣灵的引导;圣灵从来没有对我们说过话。”她们以为圣灵说话必定有肉耳能听见的声音,或是主耶稣亲自在异梦、异象中显现,才能明白神的旨意。须知凡是真诚相信主耶稣的人,圣灵就在他们里面。有时你想去做一件坏事,比如发脾气或说谎,里面就不平安,这就是圣灵的禁止和拦阻。圣灵的感动是柔和的,不是外面的耳朵能够听见的。它是一种心灵深处的倾向或感觉,一种催促或禁止(徒16:1-6)。要心思安静在神面前才能悟到,千万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和邪灵的引诱当作圣灵的感动。凡不符合圣经的教训、凡对人对己都无益的感觉或要求,都不是出于圣灵的。

  3)等候环境的安排----我们的神统管万有(诗103:19);环境也在他的掌管之中。在随从圣灵引导的事上,环境往往(但不绝对)是重要的一环。

  举一个典型例子说明。蔼美姊妹是从英国去印度的传教士。在那里,主给她一个负担,收容一些被父母抛弃的女婴(印度有重男轻女的恶习)。后来住房与场地不够用了,她就想要买一块较大的地,建造新宿舍、饭厅等用。这需要很多钱,而她一向都是只凭信心,从不募捐。平时她收到的奉献款也很有限,几年中最大的一笔奉献款是一百英磅。她求神显明他的旨意。她说:主如果让她在近期收到(一笔)一百英磅的奉献,就表明她受感买地建房是出于神的旨意。

  祷告之后不久,她就接连收到三笔奉献款----每笔都是一百磅(这若非神的手印证,是不可能的)。于是她就知道,她所受的感动是出于神的,就买下了地,着手建房,主的帮助也源源而来。

  再举一例:葛露是十九世纪主所重用的仆人,生长在英国,是一位牙科医生,收入很高(相当于普通人工资的六、七倍)。主呼召他去印度传道,可他妻子----虽然是一位姊妹----却不同意、不支持。这就成了环境上的主要拦阻。于是葛露就迫切祷告,求主一面更好的造就他本人,使他成为主合用、合格的仆人,同时求主改变他的妻子。几年后,他妻子乐意奉献十分之一,进而乐意奉献四分之一,最后甘顾抛弃一切,随主差遣去国外传道。

  有时候,圣灵赐下坚定的信心和把握,环境上一时虽有困难,但到时候主就会把环境上的困难消除。有时神在环境的安排中显明他的旨意。二十年代初,福州有位传道人。有一次,建瓯教会请他去传福音。建瓯在福州上游,当时只有水路交通,两地相距240公里,乘汽船要80元。离开时他手上还没有路费,但里面觉得应当去,就立即覆电:定星期五去建瓯。到了星期四,手上还只有30元钱。更考验他的是,那天他知道福州有一位弟兄急需钱用,他便凭信心十分敬虔地给了那弟兄20元。次日早晨,他带着仅有的10元钱到了轮船码头,心中祷告说:“主啊,现在我不向你要钱,只求你把我带到建瓯。”祷告后,一艘小汽船的船主向他招呼,问他:“你要去南平还是建瓯?”他答:“去建瓯。”船主说:“我可以带你去。”“要多少钱?”“只要七块钱。”他十分惊奇,问船主为什么这样便宜?船主告诉他,这小汽船是别人租用了的,船主允许他有余的地位可以再带少数旅客,多赚点钱。因此这位传道人只用七块钱就被带到了建瓯。神在环境中的奇妙安排和印证使他越发相信,这次去建瓯的确是神的旨意。

  在建瓯传福音的两星期,圣灵大大作工,藉他带领了许多人归主。在送别会上,有一个当地的传道人悄悄地对他说:“你的传道使我得到很多帮助,能不能让我分担一点你的路费?”说着就要送钱给他,但他觉得,收其他传道人的钱,心里不安,就婉拒了,因他相信主必为他预备。次日,弟兄们送他上路,他身上只有一元二角钱,他祷告说:“主啊,你带我到这里,难道不能带我回去吗?”正在这时,一个人送来一封信给他,信内附了一大笔款,超过他的需用。到了船码头,原来的那艘小汽船正在江边准备回航,船上正好空着一个座位,以同样的船价带他回了福州。本来要160元的船费,他只用了14元。从此之后,这个传道人见证说,神的工作方法,不是“积蓄就必富足”,而是“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上尖下流的倒在你们怀里”(路6:38)。当然,环境的顺利和事情的成功,并不能作为神的旨意的唯一证明,更重要的却是圣经的教训和圣灵的引导。

  3.明白神的旨意之后要努力遵行

  一旦明白了神的旨意,就要靠主恩典下决心遵行。人若无意遵行神旨,即使明白了也无用,反而成了明知故犯。所以要讨神喜悦,首先必须有决心顺服,不论苦与乐,有利与不利,只要是出于神的,必定遵行到底。这样,以后就更容易明白神旨。主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又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

  (附一)盖恩夫人的分享

  对于圣灵的引导,不是每一次都有绝对的把握。如果每一次都不错,除非我们变成了天使(若要不错,就非有极纯洁的倾向不可)。我们应当将自己完全交托、弃绝给神,不管有没有把握,必须与神同行。虽然有犯错的危险,但这是经历幼稚时所难免的。对于平常的事情,很可以用常识来定规;若要得特别的感动或引导,就容易受欺。

  我多年的经历,就是神常常叫他的旨意被人知道,乃是在动作的时候。如果一个纯洁的人,一个完全奉献的人,在那里行一件和神旨意相反的事,里面就会有一种厌憎的感觉,那时就当停止行动。如果没有这一种感觉,就当单纯地继续下去。当一位母亲用绳子拉着小孩学步的时候,绳子放松,是孩子可以走的时候。当孩子跳到不该去的地方时,绳子就收紧。在人里面,这厌恶的感觉来的时候,就是母亲拉孩子的时候。

----摘自<盖恩夫人的信>第29-30页(香港以琳出版社)

  在学习顺从圣灵引导的事上,尤其是在开始阶段,若能得到敬虔、年长圣徒的印证,则更稳妥。所以,要求主带领,寻找合适、敬虔的肢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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