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恩夫人自傳全譯本節選

 
   

第一卷 從死亡得生命 ——在故鄉個人成圣

第十二章 家人神甫禁禱告

  無論婆婆和丈夫怎樣待我,我只用沉默作答,這並不為難;內裡極大的充滿和強烈的感覺,使我對別的都不在意了。但有時主離開我片刻,他們對我講話太激烈時,我便禁不住流下淚來。

  我料到在何時要做何事;為了降卑自己,我主動給丈夫和婆婆做最低賤的下役。然而,一切都不能感動他們的心。他們兩人不管是誰對我生氣時,即使我毫無過錯,我仍然求他們的饒恕,包括前面提過的那位使女。

  我竭力征服自己。這位使女卻因此而越發趾高氣揚了,以為我降卑,她就可以稱義了。她罪責我的一些事情,其實是該讓她臉紅,羞慚得無的自容的。我的脾氣總是伺機發作,特別是當我對、別人錯時。為了征服怒氣,我對她讓步了,凡事不抵擋。她見我柔軟可欺,就趁機越發苦待我。當她冒犯我時,我求她饒恕,她就起來說,她早就知道自己是對的。她狂傲到一種程度,她待我的方式是我不願待一個腳伕的。

  有一天,她給我穿衣服時,極粗暴的扯我,講些侮辱的話,我對她說:“我回答你,並不是為了我自己;神知道我並不在意妳講的這些話。但如果妳在別人面前這樣行,恐怕會招來流言蜚語,有人會責備妳的。另外,我是妳的主母,神肯定不喜悅妳這樣待我。”

  她立刻離開我,像瘋了一般,到我的丈夫那裡說,她想辭職,因為我苦待她;由於在我丈夫生病時(那是不間斷的)她照顧他,我就恨她;我不願意她服侍他……我的丈夫非常性急,一聽這話,立刻發火。

  她離開後,我不敢叫別的使女,只好自己穿戴完畢,因為除了她自己,她不許任何人靠近我。

  突然,我看見丈夫像一頭獅子,烈怒而來。迄今為止,他無論怎樣發火,都沒有這麼厲害過。我想他要打我了,我就安靜的等著這打擊。

  他把手裡的拐杖向我舉起來,因為他要靠拐杖才能行走。我以為他要殺死我了。我緊緊靠著神,眼見這些,並不驚慌。

  然而,他只是用力將拐杖向我擲來,並沒有打我——他有足夠的理智,知道這配不上他的身份。拐杖落在我的腳前,沒有碰到我。接著,他對我破口大罵,好像我是一個腳伕或最聲名狼藉的人一般。

  我保持著深沉的安靜,專注於神,為愛而承受這一切。我不知道這烈怒從何而來,更不知道他要怎樣。那個惹事的使女進來了。丈夫一見她,越發火冒三丈。我一言不發,緊緊的靠著神,像一個祭牲,等著祂許可臨到的一切。丈夫聲嘶力竭,讓我知道,我冒犯了她,應該向她道歉。但我並沒有對那個使女做什麼啊。我照做了,這才讓他安靜下來。

  我立刻回到心愛的小隔間,但一到那裡,神聖的指導者就讓我離開,出去尋找那個女孩,送給她一份禮物,獎賞她為我製造的十字架。她有點驚訝,但她的心太剛硬了,不肯被感化。

  類似的事件是經常的,幾乎不間斷;當她給我惹極大的麻煩時,我常如此行。她特別會照顧病人,我的丈夫總是生病,當他風癱時,只有她能碰他,所以他看重她。另外,她是那麼狡詐,在我的丈夫面前,對我畢恭畢敬,但只要他不在,我若對她講一句話,哪怕是最溫柔的,她一聽見我的丈夫來了,就大喊大叫,說她是多麼不幸,裝出受委屈的樣子。丈夫不分青紅皂白,就對我大發脾氣。婆婆也如此。

  為了制服急躁驕傲的天性,我對自己施加暴力,到了我能承受的極限。有時,我覺得腹部像被撕裂一般,為此經常生病。

  有人進我的房間,特別是男人時,我命令那個使女也留在房子裡。為了惹我,有時她的聲音比我的都大,為此,我的朋友們討厭她。如果有什麼特別的客人來訪,她就當著客人的面,為千百件事責備我。我若默然不語,她就越發惱怒,說我蔑視她。

  我的溫柔讓她受不了。她向每一個人訴苦,講我的壞話,但我的名譽在人們心裡,甚至在鄉下,都是根深蒂固的。這一面由於我外表的莊重與敬虔,一面也由於我極大量的施捨與慈善活動,所以沒有什麼能損害我。

  有時,她跑到街上,大喊:“我有這樣的主母,是多麼不幸啊!”眾人就圍攏來,想知道我對她做了什麼。她無言可答,常說我整天都沒有跟她講話。他們大笑著走開,說道:“那麼,她並沒有怎麼傷害妳啊!”

  我驚奇認罪神甫們的瞎眼。認罪者控告自己時是多麼虛假!但若不是神帶領人進入真實,人就看不見。那個使女的認罪神甫把她當成聖徒,讓她經常交通,並且因為她是平民,請她在會議中幫忙。其實除了這些,她還有別的缺點,與話題無關,我略去了。那位神甫對我講她是一個聖徒時,我沒有回話,因為“愛”不許我向人訴苦,只要我在深沉的靜默裡,把一切都交給祂。

  丈夫受不了我的敬虔,頗為煩惱。他說,我這麼強烈的愛你,我的神啊,我就不會愛他了——他不瞭解,真正的夫妻之愛是你成就在那些愛你的人心裡的。這是真的,清潔神聖的神啊,從一開始,你就讓我愛貞潔,為了持守貞潔,我願付一切代價。我並沒有對丈夫說教,只是努力讓自己不討嫌,對他凡事有求必應。我的神啊,你賜給我貞潔的心,毫無邪念,婚姻對我是極沉重的負擔。有時,他對我說:“很顯然,妳從來沒有失去過神的同在。”

  世界見我退出了,就攻擊我,讓我變得可笑;我是它的話題,是謠言的對象。一個未滿二十歲的女人,就跟它如此激烈爭戰,是它不許可的。婆婆與世界為伍,責備我不做某些事,其實,我若做了,她心裡會很難過的。

  家庭十字架大大增加了。內裡的吸引是這樣大,我真不知道該怎麼辦!當我上樓時,就不能下來;若在樓下,就不能上去。沒有人理解在我魂裡所發生的一切。我隱藏起來,從人群中退去了。我似乎心不在焉,跟世上的一切都相距甚遠,地上好像空無一物。我一動不動,眼睛不由自主就閉上了。“愛”將我全然禁閉在裡面,像在堡壘中一般,無論怎樣努力,我都不能從祂的同在中離開。

  我是你的俘虜,哦,神聖的“愛”,你是我的獄官。我呼吸、活著都是因著你,也是為了你。我似乎從字面上經歷了聖保羅的話:“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我的神,我的“愛”啊!你是我魂中的魂,生命中的生命!你的運作是多麼有力、甘甜,又是多麼隱密啊!我實在解釋不清。

  內裡的火持續燃燒,那麼平安、寧靜、神聖,無法訴說。這火漸漸燒掉了我一切不討神喜悅的缺點,似乎也燒盡了所有的隔閡,將我置於喜樂的合一之中,平息了一切意願。除了一種隱密的傾向和更親密的聯合外,我發現自己一無所求。

  由於一些事務,我們到了鄉下。我躲在乾河床的一角。我的神啊!誰知道你在我魂裡的運作呢?啊!你做的,只有你自己知道。

  我四點鐘起床禱告,裡面永不厭足。我走很遠的路去做彌撒。由於教堂所在地車子無法上去,我需要走下一座山,再爬另一座;但這些對我都不困難。我獨一的好啊!我要得到你的願望是那麼強烈,你也那麼熱切的要把自己給我——你微小的創造物!你甚至為此而行明顯的神蹟。

  我的生活跟世上的婦女是那麼不同,看見的人都說我太不審慎了。閱讀時,我的神啊,讀第一個字,你的愛就抓住我,將我吸收在你的裡面,書本從我手中掉了下去。我若強迫自己,也讀不懂,眼睛不知不覺就閉上了。我既不能睜眼,也不能開口,對附近的談話,聽而不聞。在社交場合,我被內裡的生命強烈抓住,常常不能講話。為了掩飾,我總是帶人同去。

  這被看為愚昧。有時,人們彼此談論說:“這是什麼意思呢?人人都說這位女士聰明,可是一點都看不出來!”我若強迫自己講話,首先是做不到,其次也不知道該講什麼。我帶著手工活,藉故隱藏內裡的狀態。獨身一人時,活計經常掉到地上,我除了讓愛焚燒外,不能做別的。

  我勸說丈夫的一個親屬禱告。她覺得我捨棄青春的享樂是瘋狂的,但後來主開了她的眼睛,讓她蔑視這一切。我巴不得教導全地的人愛神,我覺得完全取決於他們自己,就能感到我所感到的。神用這願望為祂贏得了許多靈魂。

  前面講過的那位幫我轉變的好神父讓我認識了本篤會修道院的院長,珍妮維夫·古蘭橋姆姆,當時一位極偉大的神的使女。她對我的幫助極大,下面會講到。

  迄今為止,我的認罪神甫總是跟人講我是一個聖徒,(儘管我滿了軟弱,我的神啊,我跟你後來因著憐憫而把我放置的狀態還相距甚遠),但如今他見我信任前面提到的那位神父,他不瞭解這條道路,就公開反對我。我並沒有因此而離開他,他就刁難我,給我製造了許多的十字架。由於我的指導者不屬他們會系,該會系的修士都嚴重的逼迫我,公開宣講我受了迷惑。他們攪起極大的混亂,讓我背負了許多的十字架,從下面我遵命而寫的敘述中可見一斑。

  我的丈夫和婆婆本來不在乎這位神甫的,現在卻跟他聯合起來,要我放棄禱告和一切敬虔的操練。但是,我的神啊,我怎能放棄呢?我不是自己的主人,因為這不是我的操練,而是你在我裡面作成的!我無法阻止它,外界越要分散我的注意力,你在我裡面的圍困就越有力量。在社交場合,你格外有力的佔據我,裡面的交通跟外面的事務毫不相干。我無法攔阻這樣一位偉大的主人的同在,也不能阻止它顯現在我的面孔上——丈夫告訴我,正是這讓他惱火。

  我竭力不露形跡,但沒有成功。我的裡面全被佔據了,食而不知其味。我裝作吃了某些食物,其實沒有吃,只是由於做得高明,沒有被察覺。我口裡常含著苦艾和藥西瓜,學會了吃最討厭的食物。“愛”使我耳目閉塞。我幾乎天天穿著鞭笞,也經常穿鐵釘織成的腰圍而不減面上的清新。

  我常生重病;除了禱告和見本篤會的那位姆姆外,在生活中別無安慰。但為此,我付出了怎樣的代價啊!特別是前者,可以說是我所有十字架的來源!但我在說什麼呢?“愛”,難道我要測度十字架嗎?你不是用禱告補償了十字架,又用十字架獎賞了禱告嗎?

  哦!我心中不可分割的恩賜啊!這是你給我的:我從未有一刻失去十字架,也從未有一刻失去禱告。我後來以為失去了禱告,這痛苦成了我重逾難當的十字架。但當你的永世之光在我魂裡升起時,“愛”啊,我明白了,剛好相反,她從未失去過禱告,正如從未失去十字架一般!

  我的認罪神甫竭力阻止我禱告,不許我探望古蘭橋姆姆。他跟我的婆婆、丈夫約好,從早到晚的監視我。我不敢離開婆婆,或丈夫的床前。有時,我拿著活計走到窗前,裝作要看清楚,好有片刻靜修的安慰;但他們常走來看我是做活還是禱告。當婆婆和丈夫玩牌時,我轉向火爐;他們常轉身看我是工作還是閉著眼睛,如果我閉了眼睛,他們就會發火良久。倘若有幾天丈夫體力較好,出門時,他不願意我趁機禱告。他算計著我的工作,有時回來,發現我在小隔間裡,就大發烈怒。我常對他說:“先生,你不在時,我做什麼跟你有什麼相干呢?只要你在時我陪伴你,不就夠了嗎?”他不同意。他不在時,他也不許我禱告。

  一面被強烈的吸引著,一面卻不能獨處,我想恐怕沒有一種折磨比這更難熬了。我的神啊!他們競爭著要抓住我,攔阻我愛你,這反而助長了愛情。他們不許我與你交談,你就在不能言出的靜默中,把我擄走了。他們越要分開你我,你就使我越強有力的聯於你。

  為了讓丈夫開心,我常跟他玩牌,那時內裡的吸引勝過在教會的時候。我裡面很難容下這吞滅的烈火,如果它不是這麼平安的話,我恐怕要受不了了。它有一切愛的熱量,卻沒有一絲愛的衝動。我的禱告是那麼簡單,無法描述,唯一能說的就是:它是持續的,像愛一樣無法中斷。一切要熄滅這火的,都變成它的燃料——他們不給我禱告的時間,這就成了禱告的養分,讓它越發增長了。

  我愛,卻沒有任何愛的動機和理由,因為一切都在最深處,不經頭腦。如果有人問我為什麼愛神,是由於祂的憐憫,還是良善呢?我不明白這個問題。我知道祂是良善的,滿了憐憫,我因祂的完全而歡樂,但我愛祂並不是為了我自己。我愛祂,因愛而被烈火焚燒,我是那麼愛祂,愛到一種程度,只能單單愛祂!在愛裡,我沒有動機,只為了祂自己。所有的利益、回報都刺痛我的心。

  哦!我的神啊!你從一開始就擁有了我,為什麼這愛讓人如此難以理解呢?它離一切利益是何其遠啊!報酬、恩賜、恩惠或者任何與“愛”有關的事物,我連想都沒有想過,吸引我全心的只有被愛的神——我唯一愛的中心!這愛不顧細節的完善,也不思想它的愛,好像被吞滅、吸收在愛本身裡了。所有說到的方法、等次、默想、德行等等,它通通忽略,它只知道愛與受苦,別的都在它的疆界之外——它甚至不理解。哦,無知啊!你比博士們一切的學問更博學!你教我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教得那麼好,我就瘋狂的愛十字架了;所有不帶著十字架和苦難色彩的,都不能取悅於我。

  在開始時,吸引力是那麼大,我覺得我的頭好像要下來跟心聯合;不曉得什麼緣故,我的身體不知不覺就彎下來,沒法阻止。後來我明白了:一切都得進入意志——官能的主宰——裡;意志吸引官能跟隨它,把它們聯合在神——它們神聖的中心和無上之好裡。開始時,官能還不習慣這聯合,所以需要用較多的暴力促成;因這緣故,在感覺上更強烈。後來更和諧時,也就更自然了。那時,祂用如此強的力量吸引我,為了跟祂更直接、無分離的聯合,我都寧願死去了。

  因為一切都得進入意志,我的想像力、頭腦和理智,都被吸收在歡樂的合一裡了。我沒有讀過或聽過這種情形,對神在魂裡的運行一無所知,不知該說什麼,我怕自己要有精神病了。那時,我唯讀《菲拉絲》、《效法基督》和聖經。關於內在生命的屬靈書籍,我不知道指的是什麼,唯讀過《屬靈爭戰》,裡面沒有提到這些事。我的神啊!我對你說,如果你讓最屬肉體的人感到我的歡樂,他們就會立刻放棄虛假的娛樂,來享受如此真實的祝福了。

  所有的娛樂,即使是最有價值的,在我看來都味同嚼蠟,我不理解從前怎麼能喜歡呢!此後,在神之外,我沒有過任何娛樂,儘管我是那麼不忠,曾竭力到處尋找。殉道者為耶穌基督犧牲生命,我對此一點都不希奇,他們是幸福的,我嫉妒他們的好運。我不能受殉道之苦,對我反而是一種殉道。從那時起,起碼在我看來,不可能有人比我更愛十字架了,我最大的痛苦就是沒有痛苦。

  我對十字架的愛和尊崇持續增長。儘管後來我失去了對十字架的感覺和感覺上的喜好,卻從未失去對十字架的愛與尊崇,十字架也從未離開過我——它一直是我忠心的伴侶,根據我內裡的變化而變化、增長。哦,良善的十字架,我心的喜樂!自從我把自己給你神聖的主人之後,你就沒有離開過我,但願你永不離棄我!我聲明我愛你。我對別的都無欲無求,但對你,你越將自己給我,我的心就越要你,越愛你。

  那時,我對十字架是那麼貪婪,想盡辦法折磨自己。儘管我給了自己許多真正的痛,但仍是那麼微不足道,不過喚醒我對受苦的渴望罷了。我看見只有神才能給饑渴十字架的魂製造合適的十字架,讓她滿足。

  我越用這種方式禱告,對十字架的愛就越增長,同時在現實中,十字架也從四面八方向我傾倒下來。這種禱告的特點是給人偉大的信心——我的信心是沒有止境的,伴隨著對神的信賴、向神的棄絕和對祂旨意的愛。我愛祂隨時給我的命令。從前我很拘謹,現在卻什麼都不怕了。這應驗了福音書中所說的:“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