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恩夫人自傳全譯本節選

 
   

第一卷 從死亡得生命 ——在故鄉個人成圣

第四章 感堂兄之聖潔而悔罪

  在這個修道院裡,我住了八個月。然後,父親讓我離開了,回到母親身邊。

  母親見我合她的意,愛我便多了些;有段時間,她甚至很喜歡我。不過,她仍然偏袒我的兄弟;這是那麼明顯,人皆不以為然。我生病時,若是喜歡什麼,兄弟每每也要,儘管他完全健康,還是給他,要我放棄。他經常使我受苦。有一天,他讓我爬到馬車頂上,把我推下地,險些害死我。但我只是跌得青紫,沒有破皮——無論怎樣摔跌,我從未受過重傷。我的神啊!是你的手在托著我,保護我。如先知所說,你將手放在義人的腳下,他摔下時便不會受傷(參詩91:12),這話似乎應驗在我身上了。兄弟還經常打我,母親對此一言不發。

  這不公正的待遇使我原本柔和的性情變苦毒了——反正都不好,我何必行好呢?神啊!我那時做好事不是單為了你,因為他們不在意,我就自暴自棄了。你一直用十字架引導我;倘若知道如何從痛苦中獲益,我就該快步歸向你,而不是誤入歧途了。

  我嫉妒兄弟,在他和我之間每件事上,我都注意到母親偏袒。他無論做什麼總是對的,而我總是錯的。使女們愛撫兄弟,惡待我,以此向母親獻殷勤。我確實不好,陷在撒謊、發脾氣的惡習中,如從前一樣。但我依然樂善好施,愛窮人。我勤勉的向你禱告,我的神,我喜歡聽人講你,愛讀好書。

  先生,看見這長期不定的生活,諸多的障礙,太多的恩典和太多的忘恩,我想你會驚訝的。但下文會讓你更加驚訝,因為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的惡習強化;理性非但沒有矯正這荒謬的行徑,反而提供了更多的力量和機會助我犯罪。當我的忘恩加增時,我的神啊,你的恩典加倍了。好像圍城一般,你在征服我的心,而我拼命抵擋。在這悲慘的地方,我築起防禦工事,用加倍的邪惡阻止你在我心裡掌權。在你即將得勝之際,我造出交叉炮火,設立屏障,攔阻你的恩惠,堵截你的恩典。除你之外,斷沒有什麼力量能摧毀它們,哦,我至聖的“愛”!多少次,罪惡將我降到死蔭之地,但你的聖火比死亡更有力量!

  我不認同這說法:我們沒有自由抵擋恩典。我有太長太痛苦的自由的經歷。誠然,有些主動的恩典,不需要意志和知覺就能接受,且只在得到時,人才察覺。我向善之心是那麼微弱,不堪一擊。當機會不在時,我的惡念便即刻消失,樂於聆聽恩典之語。但一點挫折就使我退步,關閉心門,不聽你的低聲呼喚,哦,我的神!更有甚者,我不是逃離這種場合,而是去尋找,耽於其中。

  的確,自由對於我們是災難性的。你保持著對我十字架的引導,使我藉此歸向你,但是我的神啊,我不知道如何使用它。從幼年起我就滿了患難,不是來自疾病,就是來自逼迫。照料我的使女給我梳頭時常打我,她叫我轉頭的唯一方式,就是啪的一巴掌。所有的事情都使我受苦。但是,唉!我的神,我並沒有歸向你,我只是心情煩躁,精神痛苦。

  父親對此一無所知;他很愛我,是不會允許這些事情發生的。我對他既愛且懼,什麼都不講。當著他的面,母親常責怪我,他總是說:“白日有十二個小時;她會改變的。”這嚴酷的待遇使我原本柔和的天性變苦毒了,但對靈魂還不是最壞的。致命的是,因為不能忍受虐待我的人,我就找愛撫我的人避難,她們則領我進入毀滅。

  父親見我長大了,為了在復活節,我十一歲生日時,讓我領第一次聖餐,他將我放到烏斯林修道院過四旬期1。他把我託付給他的女兒——我最親愛的姐姐。姐姐全力照顧我,使我作好一切準備。我的神啊,我只想一次完全的奉獻給你。我覺得在我裡面,好傾向與壞習慣常常搏鬥。我做了些悔罪的苦行2。由於整天跟姐姐在一起,同班的成年寄宿生都很通情達理,儘管年齡相差甚大,我與她們交往時,也變得通情達理了。我天性向善,愛美好的事物,適於理性的引導——教我學壞,實在是扼殺我。我極容易被溫柔所征服,姐姐沒有疾言厲色,就使我順從的做到了她一切的要求。最後,復活節那天,在全面認罪之後,我在極大的喜樂與敬虔中領了第一次聖餐。在那裡,我一直住到五旬節3

  另一個姐姐是二班的女教師,在她的禮拜,她要我到她的班上去。她截然不同的作風冷卻了我的熱誠。我的神啊!第一次領聖餐時我所品嘗的那嶄新的熱情,只曇花一現便不見了。唉!麻煩捲土重來,我退出了修道院。

  母親見我在這年齡上長得很高,比以往更合她的心意,就一心打扮我,帶我出去見人。我的神啊!她對你給我的美貌有種可悲的喜愛。這美貌本當使你得讚美、稱頌的,卻成了我虛榮驕傲的根源。有好幾個人求婚,但因我只有十二歲,父親不予考慮。

  我非常喜歡讀書,整天關在屋子裡,一個人安靜的讀書。起碼有一段時間,使我完全歸向神的是,父親有個侄子(他的生平寫在外國宣教記錄中,名為沙梅松,其實他的名字是陶西),在去交趾支那4的路上,與希裡波立的主教探訪我家。我不在家,一反常規,跟同伴們出去散步了。等我回來後,他已經離開了。他們向我描述他的聖潔、他所講過的話,我深受感動,難過得要死。

  那天其餘的時間,我一直哭泣,夜裡又哭了通宵。次日一大早,我去見認罪神甫,悲痛欲絕的對他說:“我父啊!難道全家只有我一個人下地獄嗎?啊!幫我救自己吧!”他見我那麼難過,大吃一驚,竭力安慰我。他不相信我有多麼壞,因為即使在最壞的時候,我還是守規矩,嚴格順服的;我小心的經常認罪,由於去他那裡,生活比較有秩序。

  哦!“愛”,多少次,你叩我的心門,它不打開?多少次,你用猝死驚嚇它?但死亡的印象轉瞬即逝,頃刻我又回到了不忠之中。

  但這一次,你抓住了我,擄走了我的心。唉!惹你不快時,什麼樣的痛苦我沒有承受!怎樣的啜泣!怎樣的懊悔!看我的情形,誰不相信我的悔改要一生之久?你為什麼不取走這顆心,我的神?我真誠的把它給了你。或者如果你真的取走了,為什麼又讓它逃脫呢?難道你沒有力量留住它嗎?也許,把我留給自己,好彰顯你的憐憫,讓我的邪惡陪襯你的良善,做你得勝的標記。

  懷著深切的悲傷,我做了全面的認罪禱告;在洶湧的淚河中,我講述了所知道的一切過犯。我完全改變,令人不能相認了。我不故意犯最小的罪,認罪時,他們找不到任何事情告解5。我揭露自己最細微的過失,靠著神的恩典,在許多事情上征服自己。只有一點殘留的脾氣,一時還難以克服。但每當因脾氣給僕人麻煩時,我就道歉,好在征服怒氣的同時,也征服驕傲,因為怒氣是驕傲的女兒。

  一個真正謙卑的人是不會被冒犯,也不會生氣的。在靈魂中,驕傲最後死去;在外面,脾氣也是最後消失的。在一個真正湮滅6的魂裡,找不到怒氣。她要用力才能惱怒,並且清晰的感到,這怒氣好像沒有靈魂的身體,與內心深處無關,與淺一層的感覺也無關。

  在被動的“亮光與愛”的道路入門時,有些人充滿了恩典的膏油和甘甜的平安,就以為自己達到了這境界;其實,他們大錯了。仔細審查兩件事,便不難分辨。首先,天性急躁暴烈的人(我沒有講性情冷漠的人)會注意到,煩惱、焦慮等因素會不時讓他們突然爆發。這種爆發非常有用,能使他們蒙羞、湮滅。但當湮滅生效時,這些便會消失,變為似乎不可能了。此外,他們經常感到內心有發怒的衝動,只是恩典的甘甜用隱秘的暴力制住了他們,如果稍微鬆懈,就會故態復萌。有人想自己很溫柔,是因為凡事遂心。我沒有說這種人,因為沒有試驗過的溫柔,只是一個溫柔的面具而已。這種看似聖徒的人一旦置身逆境,就會顯出許多的缺點;他們以為這些缺點已經死了,其實只是睡了,沒有被喚醒罷了。

  我關起門來,整天讀書禱告。我把一切都給了窮人,甚至拿家裡的亞麻給她們作裝飾品。我教她們教義問答書;當父母不在時,我請她們吃飯,極敬重的幫助她們。這時,我讀聖法蘭西斯·德賽爾7的著作和張叨夫人傳記;在此我得知有人禱告。我求我的認罪神甫教我,他不肯,我就努力自己做起。

  我沒有成功,起碼當時是這麼覺得的,因為我不會想像。我以為若是沒有清楚的意象和有力的理由,就不能禱告。這難處使我煩惱良久。但我孜孜不倦,迫切的求神給我禱告的恩賜。張叨夫人傳記裡記載的,我無不喜愛;我是那麼幼稚,以為應該做她所做的一切,她發的誓言我也發——那都是以最完美為目標,要在萬事上行神的旨意。我還未滿十二歲;但我竭力操練。

  有一天,我讀到她聽從“良人”的建議“將我放在心上如印記”(歌8:6),就用一塊燒紅的烙鐵——上面刻著耶穌的名字——把這神聖的名字印在心上。我不能效法,非常難過。我把這神聖可愛的名字寫在一小片紙上,想法用絲帶和大針別在皮膚的四處,如此佩帶了很長時間。

  我一心想做修女,經常去往見會修道院求她們收留;對聖法蘭西斯·德賽爾的愛不許我考慮別的社區。我經常從家裡悄悄溜出去,百般求告那裡的修女收下我。儘管她們非常想要我,即便為了眼前的好處,卻不敢,因為怕我的父親難過——眾所周知,他特別愛我。另外,我也太年幼了,還未滿十二歲。

  那時,父親的一個侄女住在我家裡,我受了她許多的恩惠。她很有德行,只是她的父親錢財不豐,使她在某種程度上依靠我的財產。她發現了我的企圖和要當修女的強烈願望。這段時間父親不在,母親病了,她負責照顧我;她怕別人怪她慫恿我,或者至少為我的想法而得意。父親特別害怕這事;儘管他願意拋棄萬事,回應神的呼召,但每當聽說我該作修女時,仍然禁不住流淚。母親對此則比較漠然。堂姐到我的認罪神甫那裡,要他禁止我去往見會修道院。神甫不敢冒然行事,怕得罪那個社區——她們認為我已經是她們中的一員了。我去認罪時,他不為我告解,理由是我一個人繞行街道,去了往見會修道院。我從未有過不被告解的經歷,天真的以為犯了可怕的罪;回來後極其難過,堂姐無法安慰我。我通宵哭泣,次日清早去見認罪神甫。我說,如果他不為我告解,我就活不下去;我情願做任何苦行,只求他為我告解。他立刻告解了。

  然而,我仍然希望做修女。我熱切的求母親帶我去,她不肯,怕我父親難過。父親當時不在家,她推辭說等他回來。眼見一無所獲,我就仿照母親手筆,偽造了一封信:她求她們收留我,藉口身體不好,不能親自帶我去。但院長是我母親的親戚,熟悉她的字體,立刻識破了我天真的騙局。

註釋﹕

1. 四旬期:天主教傳統,復活節前四十天稱為四旬期,視之為禁食和為復活節作準備而懺悔的季節。

2. 苦行(或克苦):天主教傳統的屬靈操練之一,為了治死或懲罰自己而採取的讓肉體受苦的方式。

3. 五旬節:復活節後50天。

4. 交趾支那:越南南部一地區。

5. 告解:天主教信仰,信徒向認罪神甫認罪,認罪神甫代表主宣告赦免。

6. 湮滅:指魂的死亡,又稱為“己”死;人不再有自己的喜好、思想。

7. 聖法蘭西斯·德賽爾(1567-1622):又稱“聖方濟各沙雷氏”, 日內瓦主教,致力於贏得更正教徒回歸天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