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恩夫人自傳全譯本節選

 
   

第一卷 從死亡得生命 ——在故鄉個人成圣

第三章 修道院裡度童年

  我將近七歲了。在烏斯林修道院,我有兩個姐姐做修女:一個同父異母,一個同母異父——我父母以前都結過婚。父親讓他的女兒照看我,她是當時最能幹最屬靈的人之一,特別適合管教女孩子。我的神啊,這是你對我的愛護,是我得救的第一步。她非常愛我,哦!純善的神,愛使她發現了你給我的許多潛在素質,並努力栽培。如果一直在她明智的教養下,我相信我會有很多美德,而不會染上後來那麼多的惡習。

  這可敬的女人在學問和敬虔上全時間指導我。她天然的才華受過良好的栽培;最重要的,她是一個禱告的人,信心偉大而純潔。為了跟我交談、相處,她放棄了一切娛樂。她說她極愛我,發現與我同在的樂趣遠超別處。如果我碰巧給些合宜的回答,她便覺得她一切辛苦都得到了太好的回報。簡言之,她對我指導得是那麼好,不久,我就通曉那些適合我的事情了,甚至能回答一些很多成年人都不知道的問題。

  父親常差人接我回家。有一次,碰巧英國女王在我家;那時,我快八歲了。父親跟女王的認罪神甫說,如果他想有點娛樂,可以跟我談談,問些問題。他就問了我一些極難的問題,我回答得很恰當。他將我帶到女王面前,說:“陛下當從這個孩子得些樂趣。”她照做了,十分喜歡我的舉止和活潑的應對。她熱切要求把我帶走,做尊貴的童女,陪伴公主;她保證一定會特別照顧我的。但我的父親拒絕了,讓她掃興。我的神啊,是你讓他拒絕的,免得我的得救受挫。像我這樣軟弱的人,在王宮裡除了毀壞自己,還能做什麼呢?

  我被送回烏斯林,繼續受姐姐愛的照料。但由於她不是寄宿生女教師,有時我得跟她們在一起,我染了一些惡習。我說謊,情緒化,不敬虔,幾天不想你,哦,我的神!但你卻一直看顧我,我下面就會講到。

  這惡習並沒有持續很久,因為姐姐的照顧挽回了我。我喜歡聽人講論你,我的神,百聽不厭。在教會裡我永不疲倦;我喜愛禱告,同情窮人。由於曾經吸食過純淨信心的靈奶,我天然的反對教義可疑的人;即使在我最不忠誠的時候,我的神啊,你都保守了這一恩典。

  在花園盡頭有個小教堂,是奉獻給孩童耶穌的。我喜歡上它;有段時間,每天早晨我把早飯帶去,藏在祂的像後。我很幼稚,以為放棄早飯是個可觀的犧牲。其實,我很貪婪,要自我選擇的犧牲,而不是無條件的犧牲,可見我已多麼自愛!清掃教堂時,她們在像後發現了這些食物,知道是我放的,因為見我天天去那裡。我的神啊,你無善不賞,不久就加倍的賞賜了這童稚的奉獻。

  有一天,一些大女孩到井上跳舞作樂。這井水質不好,廚房用作污水池。水很深,為預防事故,井口用木板蓋住。她們離開後,我想模仿。不料,木板裂開,我掉了下去,落在可怕的污穢中。幸虧被一小片木頭托住,所以沒有淹死。

  哦!“愛”,這不正是我未來的預表嗎?多少次,你待我像待先知(耶利米),把我丟在深坑裡。我陷在污泥中,無法脫身,不是弄得遍體污穢,臭不可聞嗎?但你的良善保守了我。我雖然髒汙,卻沒有窒息;雖然到了死亡的大門,死亡在我身上卻沒有權柄。我的神啊!在這可怕的地方,是你親愛的手托住了我,而不是這木棒——木棒很小,我長時間坐在上面,無疑會把它壓斷的。我全力喊了起來。

  寄宿生們見我掉下去,沒有立刻把我拉出來,反去找僕人了。修女們聞訊後,確信我已經死了,沒有找我,直接去教堂通知我姐姐了——她正在禱告。她立刻為我祈禱,懇請聖處女1代求,然後來到我這裡,嚇得半死。令她驚異的是,她看見我端坐在污穢中,好像坐在一把椅子上。你如此神奇的托住了我,良善的神啊,她讚美敬拜你!

  唉!如果跌入污穢,只有這一次,那該多好啊!我脫身汙井,又跌入了一千倍的危險中。我用極度的忘恩,回報了這明顯的救護。哦!“愛”,你無限的耐心是我耗之不盡的。你還沒有倦於救護我,我已倦於得罪你了!

  接下來的一段日子,我仍然跟姐姐在一起,繼續對神的愛與敬畏。在她的身邊,我愉快的成長,生活寧靜,獲益良多,特別是在健康的時候。我經常生病,既突然又劇烈。晚上好好的,早晨就腫脹,遍體紫斑;不然就是發燒。九歲時,我突然大量嘔血,她們都以為我要死了。
此前不久,仇敵嫉妒我的幸福,使另一個姐姐(同母異父)嫉妒,要輪流照顧我。她人很好,只是沒有教導孩子的天賦。可以說,在這家修道院裡,我的幸福就到此為止了。一開始,她很愛我,但她的愛在我的心裡留不下印象;另一個姐姐看一眼的果效,都超過她一切的威逼利誘。她見我愛教養我的姐姐甚於愛她時,她的愛撫變成了苦待。她不許我跟同父異母的姐姐講話;若是違背了,她就叫人鞭打我,或者自己動手。

  我受不了這殘酷的待遇,用極度的忘恩,回報了姐姐的愛和她的養育之恩——我不去看她了。但我重病嘔血的時候,她顯露了對我不變的愛。當她得知我遠離她是因懼怕刑罰,而不是心腸壞時,她更愛我了。

  我相信唯有這次,對懲罰的恐懼有力的挾持了我。此後,令我深感痛苦的不是自己的得失,而是讓所愛的人煩惱——這是我的天然個性。“愛”,你知道,印在我頭腦或心靈中的,不是對你懲戒的恐懼,而是冒犯你之後,自我的厭棄和悲傷。即使沒有天堂地獄,我想我一樣懼怕得罪你。犯罪後,你的愛撫比嚴懲一千倍的更令人難以擔當;我寧可一千次選擇地獄,而不願得罪你!

  父親獲悉了姐姐們和我之間所發生的事情,讓我退出修道院回家了。那時,我將近十歲。
我在父親身邊變得更壞了。舊習日漸加強,新惡不斷染上。在整天遠離母親的自由中,我的神啊,你卻處處保護了我,使我沒有做任何羞辱你的事情。想到這些,我不無驚奇。在父親身邊,我只住了很短的時間。

  多明我2會修道院的院長——一位出身極高貴的修女——是我父親的密友。她對我產生了深厚的友情,迫切的懇求父親讓我去她的修道院,說會讓我睡在她的房s間裡,她會親自照料我。若是不知底細,憑外觀判斷,我很討人喜愛。一旦離開惡源,我便停止作惡;其實,我沒有惡慾,只是隨波逐流,讓人領偏。我愛教會,總是長時間待在裡面,因而在這位女士眼中,我並不壞。但她的教區裡多有紛爭,她忙於處理,無暇顧及我。

  我的神,你讓我生了水痘,臥床三個禮拜。我一點都不想冒犯你了。我的父母相信我受到了最周全的照料;其實,我全然無助,無人過問。那些可敬的女士以為是天花,格外害怕,不敢接近我。我整天不見一人;只在吃飯時,一位凡俗修女把飯送來,然後立刻離開。因著神的恩典,我在病房裡發現了一本聖經。由於喜歡讀書,我就從早讀到晚。我的記憶力很好,學了歷史方面一切的知識。

  我病癒後,有位女士見院長事務繁忙,無人理我,就讓我住到她的房間裡。從此,有個明理人交談,我就忘了舊習——那些習氣是外來的,並不置根於心。我再度變得敬虔了。不曉得為什麼,我喜歡向聖處女祈禱。即使在最不忠誠的時候,我依然認真禱告,經常認罪。

另一方面,在這裡我沒有同齡人,很不開心。別的寄宿生都很年長,嚴酷的逼迫我。在飲食上,我極被忽略,長得很瘦。根據我的度量,還有一些別的小十字架。

註釋﹕

1. 聖處女:指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天主教又尊稱為“聖母”。天主教相信離世的聖徒在天上活著,且有權柄,可為地上的人代禱,故他們向聖徒禱告。

2. 多明我:Dominic,又譯為“多明尼克”,一修會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