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恩夫人自傳全譯本節選

 
   

第一卷 從死亡得生命 ——在故鄉個人成圣

第二章 生死不定新生兒

  據說,我生於1648年4月13日,復活節的下午,但直到5月24日才受洗。我的父母雙親均以敬虔為業;特別是父親,他繼承了祖傳的敬虔,因為長久以來,在他的家裡,幾乎人皆聖徒。
我是不足月生的。我母親懷胎八個月時,受了一次可怕的驚嚇,使我提前降世。聽說這樣的早產兒是幾乎不能活的。我一出世,還沒有受洗,就面臨著死亡了。他們把我抱到護士那裡;剛到,就通知父親說我已經死了。父親非常難過。稍後,他們又通知他,我似乎還有氣息。父親立刻帶著神父,親自來到我的房間。但一進門,他們就告訴他,剛才的氣息是我最後的掙扎,現在,我已經徹底死了。真的,他們在我身上看不到任何生命的跡象。神父走了,父親也極度悲傷的走了。這狀態持續了很久,若是講出來,令人難以置信。

  我的神啊,我覺得為了使我更好的領略你恩典的偉大,你才讓我有如此奇特的經歷。在我的得救上,你除去人手之工,何等願意我只虧欠你!

  但如果那時我死了,也許我就永不認識你,也不會愛你了;這顆心,單單為了你而造的心,會與你分開,而沒有片刻的聯合。神啊,至高的福祉!若是此刻我被你恨惡,將來永遠沉淪,起碼我還有一個安慰,就是我曾經認識過你,曾經愛過你、尋求過你,也曾經跟隨過你。單單因著愛你的公義,我會何等願意接受這永恆的處決!儘管這對我比對任何人都嚴酷,我卻會愛的。哦!“愛”,我多麼愛你的公義,你純潔的榮耀!我不顧自我和自我的利益,與自己為敵,與你的公義為伍:它擊打哪裡,我也擊打。但那時我若死了,我便永不會愛它了,或許我會恨它的,儘管有點優勢,就是沒有冒犯過你;但在我的心裡,為愛而殉身的喜樂和愛你的幸福,遠超過得罪你的煩惱。

  生命之始,生死交替,預兆了我來日的命運——時而因罪而死,時而因恩典而活。生與死的交戰!死亡幾乎要征服生命了,生命最終卻得勝了。啊!但願那時曾賜給我信心,相信生命終會永遠勝過死亡。無疑,若是只有你活在我裡面,這是自然的,我的神。此刻,你似乎就是我唯一的生命,唯一的愛情。

  最後,他們終於找到了一個時間,使我蒙受了洗禮的恩典。我的神啊,短期內,我不與你為敵了。但是,唉!如此大好,轉瞬即逝,不幸的理智成了我怎樣的災禍啊!貌似超常的理智,只是導致我更快的失去了你的恩典!

  洗禮後,他們尋索我不斷昏厥的原因,發現背底部有個巨大的腫瘤。切開後,傷口碩大,手術師能把整個手都插進去!如此稚齡,生此奇病,本是致命的;但我的神啊,你願我承受你最偉大的憐憫,不許這病奪去我的性命。腫瘤流了很多可怕的膿,我想,這象徵了從我生命中流出的敗壞,我的“愛”,你將除去它一切的惡毒。他們告訴我,這怪病剛好,壞疽襲擊了我的一條大腿,之後是另一條。我的生命只是一連串的病患。

  兩歲半,我被送到烏斯林修道院,住了一段時間;後來,又被帶走了。母親不太喜歡女孩,不大理我,將我丟給使女,而她們也很忽略我;但是你,我的神,卻保護了我。我極其活潑,事故不斷,後果卻都不嚴重。有好幾次,我從通風口掉到一個很深的放木頭的地窖裡。還有些別的事故,為簡練起見,略去不提。

  我四歲時,孟巴森的公爵夫人來到本篤會修道院。她對我的父親頗具友誼。她請求父親,將我放在修道院裡,與她作伴,因為我是一個很好的消遣。她極喜愛神賜我的外貌,與我朝夕相處。我不斷的生危險的病;不記得有什麼大過犯——周圍只有好榜樣,由於天性向善,無人使我走偏時,我就隨善而行。我喜歡聽人談論神,喜歡在教會裡,也喜歡穿修女服。

  有一天,我想她們講地獄的可怕只是為了嚇唬我,因為我很聰明,有點頑皮的伎倆,她們稱之為精明。夜裡睡夢中,我看見了地獄,儘管年幼,那可怕的景象卻終生難忘。我覺得那是一個陰森幽暗、靈魂受折磨的地方;我的位置顯在其中。我一見就悲切大哭,對主說:“我的神啊,如果你憐憫我,讓我多活幾天,我再不得罪你了!”你恩准了我,我的神,甚至給我勇氣服事你,超過我的年齡。

  我對人隻字不提此事,只想要去認罪,但我太小了,寄宿生女教師將我抱去,陪著我;他們只是聽我講。我開始自控有反對信仰的思想,她很驚訝。聽認罪的神甫大笑,問我那些思想是什麼。我告訴他:直到此刻,我一直懷疑地獄;我以為女教師跟我講,只是為了讓我學乖,但我不再懷疑了。

  認罪後,我有一種難以描述的火熱,有一段時間,甚至渴望殉道。那些可貴的女孩子為了消遣,想看看這初萌的熱情能走多遠,告訴我準備殉道。我的神啊!我在熱情與甘甜中向你祈禱;這熱情又新鮮又宜人,我認為這就是你愛的確據。它使我放膽,熱切的求她們讓我殉道,好去見你,我的神。但這裡是否有些假冒為善呢?我是否認為,她們不會讓我死,而我不需要死,便得了死的功德呢?一定有這潛意識。那些女孩子讓我跪在床單上,在我身後舉起一把大刀,以此試驗我的熱誠。我一見,便大喊起來:“沒有爸爸同意,我不能死!”她們說,這樣我就不能殉道了,我這麼講,只是為了救自己——這是真的。我十分難過,她們怎樣安慰都沒有用。有個聲音責備我:只取決於自己,我就可以上天堂了,而我竟不願意!

  在院中,我多受寵愛,但是你,我的神啊,不願我一刻沒有一些適合我年齡的十字架。我的病剛好,你就許可一些成年女孩子因嫉妒數次耍弄我,其中一位尤甚。有一次,她們控告我一個嚴重的過犯,我雖然無辜,卻受了嚴厲的懲罰。我不再喜歡這裡了,再加上經常重病,便離開了。

  回到父家,母親一如既往,立刻把我交給僕人看管,因為有一位使女是她所信任的。在此,我注意到有些母親的過失,就是在祈禱或忙碌的托詞下,忽略了與女兒相處。我的母親很賢德,若是料到有害,她是不會丟開我的。另一個過失就是對孩子們不公正、偏袒,導致家庭分裂與毀滅。一視同仁,才能使心相通,且養成愛的氛圍。當父母或少年人的導師,忽略教養孩子,放任他們無所事事,長時間蹤影不見時,豈不知他們在作惡嗎?年輕女孩幾乎皆毀於此——自由與無聊,使多少可能的天使,變成了魔鬼!

  更可悲的是:母親在敬虔中自毀,因行善而犯罪。由於喜歡禱告,特別是剛入門時,她們掉進了兩個極端。一種將小孩子長時間的留在教會裡,與她們作伴,使孩子對禱告強烈反感。我見過許多這樣的孩子,當她們長大自由時,逃避教會和敬虔像逃避地獄一樣。這是由於她們胃口嬌弱時,暴食靈糧而不消化,不但得不到滋養,反而討厭這種食物,後來能消化時,也不願品嘗了。另外,敬虔的母親嚴密看守女兒,使她們如同籠中的鳥兒,不得自由;她們一旦得隙飛出去,就再也不回來了。應該趁幼馴化,不時飛一飛;這時,翅膀弱,有人看著,逃走容易抓住,如此小飛能養成回籠的習慣,籠子便成為可愛的居所了。我相信應該這樣對待年輕女子:她們永不可離開母親的視野,也要有適當的自由;母親應當毫無虛飾的引導女兒走在對的路上。這樣,不久就會看到果效了。

  另一個極端更危險。敬虔的母親們離開女兒,整天在教會裡,女兒唯一的想法就是冒犯神——我沒有講那些奢侈享樂、隨波逐流的母親,她們在場對女兒的傷害比不在更大;我是說那些熱心事奉主的人,但她們以自己的方式服事神,而不是以祂的方式,按自己的設計親近神,而不顧神的心意。人給神最大的榮耀就是不冒犯祂;若是奉獻為罪惡開路,這算什麼奉獻呢?

  讓她們親近神,也不離開女兒;讓她們待女兒如同姊妹,而不是奴隸;讓女兒覺得母親在她們的消遣中也得到了消遣——這會使女兒不迴避母親,且喜愛與她們相處了。她們在母親面前既然有甘甜的滿足,就不會到別處去尋求了。我們應該謹慎的讓她們思想有益的美事,這樣,惡事便不會充斥頭腦。她們應當每天讀點好書,有幾刻鐘的禱告——充滿感情的祈禱,而不是冥想。哦!若是這樣待她們,很快就可以止住一切的不軌,既不會有任性的女兒,也不會有壞的母親了,因為當女孩子成為母親時,會按著她們被養育的方式養育孩子。

  公平對待每一個孩子,在家裡就沒有分裂、誹謗,家庭就會和睦。同樣,對孩子不公正的偏袒會引發私下的嫉妒與仇恨,這會隨著年日增強,持續到死。有多少孩子是家裡的偶像,像至高者,效法父母,待弟兄們如同奴隸,可以說這人是那人的奴僕。結果經常卻是:寵兒成為父母的刑杖,可憐的被忽略的孩子則成為他們全部的安慰。

  如果照此生活,他們就不會強迫孩子獻身宗教,為了養育一個而犧牲另一個了。修道院可以免除混亂,因為在那裡的都是神所呼召的,而神也會托住他們的聖職。但那些“要”孩子做聖工的人,由於孩子對弟兄姊妹懷著刻骨的仇恨,就陷入了絕望與毀滅——這無辜的代價是今生與永生不幸的根源啊!哦!父親們,母親們,你為何如此待他?你說:“那個孩子天生就壞。”正因為如此,你該格外愛他,憐憫他啊!也許你正是他不幸的根源,所以你該更多的愛他。另外,神把他賜給你,是要你愛,不是恨。他見自己沒有別人的天賦,已經夠難過了;你還用不公正的待遇,殘忍的增加他的痛苦!有一天,你輕視的這個孩子會成為聖徒,而另一個也許是魔鬼。

  我的母親在這兩點上都失敗了。她將我整天遠遠的丟給僕人,而僕人們只是教我作惡,熟諳惡事。我天生喜愛好榜樣,見人行善時,我也行善,不再有惡念;但一見人作惡,我又即刻忘記行善。神啊,若不是因著年幼,什麼樣的危險我不會遇到呢!我的神,你用無形的手,掠去了一切的危險。母親只愛我的兄弟,對我從沒有任何溫情與愛的表示,我就自動遠離了她。兄弟確實比我可愛,但對他極度的溺愛,使她只注意我的缺點,甚至看不見我外在的素質——若是留心照料,這些缺點本是無足輕重的。我常常生病,總是曝露在千千萬萬的危險中,竟沒有做什麼,似乎最壞的就是講些美事,自尋開心。

  我的自由每天增加;有一天,甚至離開家,到街上去,跟一些不適合我門第的孩子遊玩。我的神啊,你一直看顧這個時常忘記你的孩子,讓我父親回家,發現了我。他非常疼愛我。他是那麼難過,一言不發,逕直把我帶到烏斯林修道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