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架窄路

  ——大陆试炼烈火的亮光与见证
拣选卑微的十字架

  因坚守真道而被押送劳改[注1]

  先简单地说说我被押送劳改的经过。

  1952年,我从苏州的东吴大学化学系毕业。全班毕业生共十七名。江苏省应届大学毕业生全部集中到无锡,听取政府统一分配。一位戴深度老花眼镜的老干部向我们宣布分配结果。我的十六位同学全部份配到北京的中国科学院工作,只有我被分配去苏州第一中学教书。我们担心老人的眼睛不好,可能会看错,便纷纷挤到前面去看他手里的书面分配通知表。结果我看到,别人的名字后面均无任何说明,只有在我的名字后面有四个字:“小群头目”(注:“小群”是外界对“基督徒聚会处”的称呼)。我的未婚妻是1951年南京大学医学院口腔科的毕业生,正值“抗美援朝”,她先被分配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的第二陆军医院,后于1952年调至北京军委总后勤医院门诊部工作。按当时的政策,由于未婚妻关系,在毕业的同学当中,我有优先条件分配到北京;而且我未婚妻单位的人事科负责人十分信任她,让她亲自把军委卫生部发给我的调令用挂号信寄给我校党委。然而,我却因“小群头目”被留在苏州当一名中学教师。在世人看来,我去教高中,是“没有出息”的,却不知这是神奇妙的安排,我因“祸”得福。我在读高中和大学时,物理课用的全是英文教材,基础打得非常好。所以教高中物理,我基本上不用备课;且批改物理作业很简单,五十个学生的作业,我只用半个小时就改好了。这样,我就有许多时间灵修和传福音。若是我分配去了北京,就会被迫花大量时间和精力看科技书刊,忙于实验。

  我年纪轻,历史清白,没有任何不良记录,用共产党的术语说,就是没有“辫子”,也没有“尾巴”(注:“辫子”和“尾巴”都是把柄的意思),是不容易被抓到毛病的人。为什么这样一个人也会被押送改造,而且改造了这么多年呢?原因是我除了信耶稣以外,还不愿意参加所谓的“基督教三自革新运动”。这个“三自”所辖制的“教会”,人们称之为“三自教会”,不是真正的教会,因为他们不是以基督为头,而是以共产党为头;他们不是以圣经为一切生活、事奉的标准与根据,而是以共产党的宗教政策、规定作为最高指示。1950年三自革新成立以后,政府就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所有的基督徒签名,参加并拥护三自。那时他们规定,参加“三自”的传道人,要根据他们所拟的题纲讲道,而这些提纲非常荒唐。例如路加福音十五章“浪子回头”的比喻。我记得很清楚:他们说,浪子是代表“无产阶级”;他的父亲吩咐把肥牛犊宰了,大家可以吃喝快乐,肥牛犊是代表“社会主义的幸福生活”等等,要我们讲这些。我辩解说,主耶稣生活在近二千年前的奴隶社会,当时根本没有无产阶级,工业革命还未发生,机器还没有发明,哪里来的无产阶级呢?更何况即使你们订的题纲非常正确,完全合乎圣经,但是我不是你们的仆人,我是耶稣基督的仆人,我不能照着你们订的题纲来讲,我要照着圣灵给我的负担来讲。于是他们认为我的思想很反动、很顽固,需要加强思想改造。所以,就在1954年,把我送到南京去参加学习。当时政府规定,整个江苏省的每一个礼拜堂都必须自己选派一个人(牧师、同工或传道)到南京去学习基督教三自革新运动。由于我是一个坚决不愿意参加三自的人,所以指定要我去学习。那时我在教重点中学高三毕业班的物理。合格的代课教师找不到,他们宁可找人滥竽充数,也一定要我去参加学习。

  我到了那里,看见差不多有两百个人参加学习。江苏省宣传部俞部长来作一篇报告,主题是“帝国主义利用基督教进行文化侵略”,要我们所有传道人承认基督教是帝国主义手中的工具,被利用来进行文化侵略,毒害中国人民的思想,而所有的宣教士都是披着宗教外衣的帝国主义分子等等。当时,这二百来个传道人在政治压力下,个个都承认了。大家说:“是的,我们是被帝国主义利用了。我们在外国有总会(所以不是“自立”),接受外国经费(也不是“自养”),有外国宣教士(更不能算“自传”),所以我们拥护并参加三自革新运动,要反帝爱国、与帝国主义及外国基督教差会划清界限等等。”

  感谢、赞美主!在那段时间里,主的灵实在充满我,给我力量。他在里面感动我,我说:“帝国主义和纯正的基督教毫无关系,纯正的基督教是不可能被帝国主义利用的。虽然当耶稣行走在地上的时候,并不存在帝国主义或资本主义,但是我们在圣经里看见,欺压和剥削穷人、孤儿、寡妇,是被公义的神所定罪的,是罪恶。而且,在教会历史上,有许多史实证明,纯正的基督教会和帝国主义侵略是毫无关系的。”

纯正的基督教和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绝不相干

  我举例说:“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有一个胶州湾事件。1897年,有两位德国宣教士在曹州巨野(今属山东)被杀,德国当局就以此为借口,派了军舰侵占我胶州湾,次年三月清政府被迫与德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就是历史上的胶州湾事件。这两位宣教士为着主的名殉道时,他们的妻子都在中国,她们向德国当局表明了态度。她们说:“我们的丈夫被杀是为耶稣基督的福音而殉道,你们不应该以此为借口,对中国进行侵略。”什么叫纯正的基督教会呢?看!这个就是纯正的基督教会,这样的宣教士是真正耶稣基督的仆人。他们离开了家乡与亲朋好友,为遵行主的命令,顺从圣灵的引导,来到异国他乡传道,为了主的名,为着传福音的缘故,受尽许多的苦楚,历尽生活上、语言上、习惯上、社会制度上的种种艰难,最后甘愿殉道。可见,帝国主义和纯正的基督教会是毫无关系的。除非基督教会或某个基督徒堕落了,偏离了神的道和圣灵的指引,才有可能被帝国主义利用,作为侵略的工具。”

  我再举例说:“从十七世纪开始,印度有一个庞大而著名的东印度公司,原是葡萄牙、荷兰、英国等商人合办的私人企业。经过长期的内部竞争,英国商人占了上风。当时英国是利用东印度公司进行经济侵略。他们以低价买进原料,稍为加工后,再高价卖出,以至印度这个国家越过越贫穷。那时,有一些在印度传道的宣教士,就向英国当局反映,认为这是一种不光彩的掠夺、剥削行为。东印度公司知道此事以后,极为愤怒,宣布从此他们的船只拒绝搭载宣教士往返印度。在十九世纪交通十分困难的条件下,东印度公司的这个反弹,给英国教会的海外宣道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那时若走旱路,不但需要半年左右,而且途中有种种危险和不便。可见真正遵行主的旨意、行在主面光之中的、那些信仰纯正的基督教会和宣教士,和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是毫无关系的;相反地,不少宣教士除了救恩之外,还把西方科学介绍到中国来,例如利玛(Matteo Ricci, 1552-1610)着译<几何原本>及<天学实义>等,可作为最早的例证。”

  长话短说: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被认为是一个思想顽固反动的人;这也是后来将我划为“反革命分子”、押送我改造的原因。

  在这里再重复一点:在圣经里面,无论是新、旧约,都一再告诉我们,神的儿女是反对欺压剥削别人的,无论是欺压邻舍、寄居的、孤儿、寡妇、贫穷的、困苦的,神都不允许。例如,“……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出22:25)。“……人把当头拿出来……,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申24:11-13)。“困苦穷乏的雇工,……不可欺负他。要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申24:14-15)。“……人被卖给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不可使他空手而去。要从你羊群、禾场、酒榨之中,多多地给他;耶和华你的神怎样赐福于你,你也要照样给他”(申15:12-14)等等。正常的基督徒和教会是按照神的话去行的,这一切都和所谓的“帝国主义侵略”毫无关系。

王处长约谈

  1956年一月,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空前恐怖的气氛笼罩着全国的基督教会。那时,浙江的胡振庆[详见《没药山》(中国大陆圣徒见证事工部出版)]和北京的王明道弟兄先后被捕不久,大逼迫风暴就在眼前。一月下旬的一天,我接到苏州专区宗教事务处王处长的电话,约我去谈话。我就骑自行车前往,一面骑一面心中十分恳切地仰望主的同在,求主按他的应许赐下合适、智慧的话:“你们被交的时候,不要思虑……说什么话。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太10:19)。

  那是一间狭长的会客室,王处长和我坐在会客室东边,另有一位远远坐在西边旁听(几天后才知道他是公安局副局长,就是后来定我为“反革命分子”的关键人物)。王处长十分简捷地说:“今天你直截了当地向我表态,不要噜嗦,我很忙,没有时间。三自你参加不参加?参加,你的一切我们都了解,没有事,照常上课;不参加,一切后果由你自己负责。”大陆稍有一点阅历的人都知道,这“后果”若非劳改,就是坐牢,在共产党的世界,叫做“政治死亡”,在世人的眼中是极为严重、可怕的。一个“政治死亡”的人的家庭,那是悲惨极了:亲友们都“划清界限”,断绝往来;妻子、儿女受岐视,忍受各种不平等待遇(包括政治、经济待遇,学习、培养机会,工作分配和工资待遇等等)。因此,大多数人的妻子就与他们离婚了,许多家庭家破人亡,因为即使有朝一日,劳改释放或刑满释放,他们仍然低人一等,受歧视、被欺侮,分配最差的工作,受最低的待遇,根本没有什么前途可言,人们称他们为“劳改释放分子”或“刑满释放分子”,档案上的记录永无抹去之日。有一位共党审判员曾说过,“哪怕世上最刚强、最勇敢的人,在我面前受审判的时刻,也会完全软下来,哭得像小孩子一样。”

  感谢主!面临如此严酷的场合,因着他恩典的扶持,我竟然完全不考虑个人的前途问题,只觉得我是神的仆人,不能违背良心,不能违背圣经的教训。那时我十分镇静、清醒而谦卑地在主面前,对他说:“首长,我是一个基督徒,不能违背圣经。圣经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所以,只要不违背圣经里神的话,我会是个最好的守法公民,决不会反政府、反党、反革命。可是圣经还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无论谁要我违背神、违背圣经,都办不到。这纯粹是为了信仰,不是反对党和政府。关于参加三自,我认为是违背圣经原则的,所以我不能参加,盼望政府首长明察、谅解。”

  王处长摇摇头,再也没有说什么话。谈话就这样结束了。

狂风暴雨的日子

  约一个礼拜后,一月29日,离苏州不远的上海基督徒聚会处部份同工(所谓“反革命集团分子”)首先被捕,接着其余同工、长老被集中在南阳路145号会所内隔离审查(即和外界及家庭完全隔离),家父也在内。政府干部对他们大施压力,叫他们彼此检举揭发,还要自己坦白交待一切“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罪行。紧接着,二月1日起,上海乃至全国主要的媒体,都用夸大、歪曲和将信仰混淆为“反革命”等种种手法,报导了该聚会处内骇人听闻的“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活动”;有关部门也召集了各种破坏基督教信仰的控诉大会。但我们也必须诚实地承认,这些活动也确实暴露了教会内个别人真实的阴暗面,使许多信徒受到严重伤害。

  二月中旬,被隔离审查的部份年长兄、姐也被逮捕,监禁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家父也在其中。他原患有肝硬化症,平时照常上班,被捕五十天后,因不堪残酷折磨而终至于1956年4月13日殉道(详见先父遗著<与神同行>之附录“俞成华医生轶事”)。

  当时我在苏州,被控诉为某“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集团青年骨干分子”和“集团首恶分子”在苏州的代理人。在苏州最大的戏院召开一连串的控诉大会,勒令我去听取控诉,上纲上线地批判和高呼“打倒XXX”的口号(注:“上纲上线”为共产党术语,即把问题提高到“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的原则高度来批判。通俗地说,就是用放大镜看问题,例如,拒绝参加“三自”以及异议言论,都可以看成是“反党、反社会主义”而加以判刑)。同时,白天则勒令我照常上课、批改作业、备课等。当时我正担任重点中学高中毕业班的物理、化学教师,责任甚重,每晚要去公安局“交待问题”,经常十一点钟左右才能回家。但是,感谢主!尽管人是何等软弱、可怜,但他有怜悯,他的恩典总是够我们用的;依靠他的人,必不羞愧。那时主使我经历一点“被交的时候,不要思虑怎样说话,或说什么话。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话。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太10:19-20)。很奇妙,主真是统管万有的神,让我经历了一点“心中的谋算在乎人;舌头的应对,由于耶和华”(箴16:1;参出4:12)。神不但指教我当说的话,神更管理对方的问话,真希奇!所以敬畏神的人不必惧怕,神不会允许“诸侯君王”逼得他的儿女没有路走。我们绝对不能交待的事(出卖弟兄的事等),神会叫他们忘记或想不到,也会教导我们“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

行过死荫的幽谷

  亲爱的弟兄姊妹,实在说,在那狂风暴雨的日子里,我们所面临的,不是像但以理三个朋友那种殉道的局面。若是为信仰而殉道,我相信当时有不少弟兄姊妹会为主摆上;也不是像约伯那种突然袭来、无法躲避的灾难(那当然是空前严酷的试炼);而是闻所未闻、书上也从未见过的、空前恐怖而诡秘的政治压力,加上犹大一类帮凶的践踏与出卖,及歪曲“顺服在上有权柄的”圈套等等,叫我们放弃原则、不顾神的话而无条件顺从无神论者的话。除此之外,更加令人肝肠寸断、痛不欲生的是教会的阴暗面经渲染后被公开揭露出来。哦!公义的主借着火的试炼,对罪实行了严厉的审判!这种锥心之痛,决不是血肉之体能承受得了的。撒但积六千年的经验,一切罪恶伎俩都施展出来了。弟兄姊妹迷惘、惶惑、“咒诅自己的生日”(伯3:1)、甚至失足、跌倒,放弃信仰的也不在少数。感谢天父!他知道如何背负着那些敬畏他的人度过这死荫的幽谷(代下16:9),并借宝血和恩典扶持、看顾他们,使他们不至失了信心(路22:32)。同时,忌邪的神也藉此严厉地审判、拆毁了许多人根深蒂固、牢不可破的“个人崇拜”,即高举人过于高举耶稣基督的大罪。

  在那肃反运动控诉的高潮中,由于恐怖黑暗笼罩,压力大、工作忙,致使我心脏病发作。然而,即使病再重,也不能请假,无法逃避这场控诉运动,甚至不允许我回沪见父亲最后一面。他在四月12日下午因病危,已处在半昏迷状态,监狱医院医生判定24小时内必死,才准许他“保外就医”,接着氧气罐,由大弟崇信、姐夫陈祖国和家母于晚上九点从上海提篮桥监狱用救护车直接送到当时崇信实习的宏仁医院急诊室。第二天上午七时10分父亲就被主接去了。在他几乎全昏迷的最后弥留的几小时,我才被允许从苏州赶到医院急诊室。他仅有几分钟的时间曾睁开眼睛,我只是十分恳切地对父亲说了一句话:“爹爹,我是崇恩,你要紧紧依靠神。”我是用家乡土话说的,因怕急诊室其他病员去汇报我“同情反革命分子”。他只用鼻音发了一个“嗯……”,表示他知道的。

敬虔肢体的扶持

  感谢主!那时在我苏州寓所的隔壁有两位十分敬虔、又爱我的老姊妹。这实在是主的大恩典。这两位我敬爱的主内长辈,在我受熬炼的日子里,一直用深切的祷告和爱心扶持我。其中一位老姊妹比家母长九岁。她每天晚上一定要等我从公安局安然回到家,细看我的气色,问我一、二句话之后,才放心地去睡。记得有一次,我的妻子--一个善良、正直、与人无伤的姊妹--正怀着我的大女儿,大腹便便地从上海专程来苏州看我。可是由于形势太恐怖,我只怕连累她,仅让她停留了二、三个小时,就催她当晚返回上海。我惟有默默地把她和腹中的孩子交托给慈爱的天父,求天父赐她出人意外的平安保守她,因为我在向公安局交待期间内,若有人来访,必须汇报,所以少逗留为妥,以防节外生枝连累她。由于我没有犯法,只是拒绝参加“三自”,属于思想问题,按当时政策,没有立即逮捕我。

  1957年,我俩结婚已经三年了。政府发布政策要照顾夫妻关系,于是把我的工作从苏州调到上海,直到1958年五月“反右”斗争后期,才把我作为“反革命分子”,押送劳改。

 

注1:“劳改”与“劳教”

  1949至1958年历次政治运动中被判刑的人,除了下监的外,全部送劳动改造(简称“劳改”。“劳改”是共产党把犯人流放到外地实行强迫劳动的一种惩罚措施)。九年后,即1958年公布劳动教养(“劳教”)条例,鲜为海外所知。“劳改”属刑事处分,“劳教”属最高行政处分,法律上处分不同,强迫劳动改造则无异,同属劳改局领导。早期“劳教”无期限,直到改造好才解除。解除教养后,一般经过当局批准后,可以探亲,每年两周(文革时期例外)。那种探亲忧喜参半,忧大于喜。

  1962年我所在的劳改农场从闽北迁到安徽以前的四年里,解除教养者不到百分之一,而死去的已过半。然而解除劳教并不等于摘反革命帽。我的处分是:(1)戴“反革命”帽(“帽”比喻罪名),(2)劳教。我是1962年9月份在安徽解除劳教的。1979年6月19日摘“反革命”帽子,1984年3月22日及1987年9月14日先后两次平反(“平反”即把判错的案件或做错的政治结论改正过来)。由于劳改、劳教同属流放,其区别与本书内容关系不大,故一律用海外熟悉的“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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