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香岗

   

第十九章

 

  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颊的胡须,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并不掩面。主耶和华必帮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着脸面好像坚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以赛亚书50:6-7)

  到了19741975年间[文化大革命(1966-1976)后期],教会开始慢慢地复兴。那时,有一次两天三晚的聚会,有萧山的二位姐妹与镇海的二位弟兄、三位姐妹同来,共约四、五十人参加。

  聚会中,圣灵有特别美好的工作。

  聚会的第二天,蒋新城的小妹妹来告诉他,说家里又被抄了。他们掀翻腌菜的缸,说缸底肯定藏着手枪,新城家是美蒋派来的特务。家里一片狼籍,光景很惨。

  他们又逼问蒋新城的母亲:“你儿子到哪里去了?”

  “腿在他身上,我不知道。”

  老人家老实,一紧张就摸裤兜。他们看见,就叫来女民兵,把她扳倒在地上,搜出一本袖珍圣经来,她也因此挨了打。他们总共抄去两本属灵书籍、几本诗歌,带着战利品高兴而去。

  当蒋新城听到这个消息时,说:“不要惊动聚会。家中任由他们搜查。”弟兄姐妹们继续享受神的恩惠,直到这次聚会圆满结束。

  到了众人将要分开的时候,弟兄们相抱而哭,恋恋不舍。蒋新城心里知道有十字架的熬炼在前,想起保罗说的话:“你们为什么这样痛哭,使我心碎呢?我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徒21:13)。

  天亮了,他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就被民兵抓住,带到学校批斗。会场已经布置好了,凡信主的,不管程度如何,不论年老年少,都被带到。他们要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给信耶稣的人“洗脑”,就缺蒋新城一个人了。他一被带到,他们使个眼色,就有两个民兵把他带出去。

  有位姐妹的父亲非常反对耶稣。他一看见蒋新城,就用凳子没头没脑地砸他;蒋新城的腿、脚都被砸得青紫。他逃到墙角,两边被民兵夹住,再也无处可逃。那人举起凳子狠狠地朝他的头顶砸下来。新城正在想:“这下子没命了!”不料恰在这时,那位姐妹看见父亲要行凶,就冲上来,用自己的手臂挡住了凳子,对父亲说:“是我自己要信的,与他无关!”

  民兵们愤怒地喊叫:“包庇反革命!”那姐妹又遭了打。

  他们见这一着不成,又把蒋新城带到房间里去拜很大很大的领袖画像。

  新城说:“我们基督徒不拜偶像。”

  于是,他们拿出准备好的竹片,大约一米长,三、四根指头宽,一人一根,劈头盖脸地打。但蒋新城就是不拜,揿着他的头也不肯拜。主与他同在,虽然打在身上,也不觉得疼,真是希奇。

  他们看看不行,又想出新招。在地上摆四张桌子,上面一层迭三张桌子,再上一层两张板凳,最高处架一张板凳。然后叫蒋新城爬到最高的板凳上,头朝下,弯着腰,两只手倒挂在后面。他站立不稳,跌落下来。这群身强力壮的打手就用竹片没头没脑地抽打过来。竹片打断了,再换一根,不把他当作人看。

  戴维说:“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为你与我同在”(诗23:4)。耶和华神对他的赎民说:“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你从水中经过,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经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赛43:1-2)。主未曾应许不经过水火,却曾应许在水火之中经历他奇妙的同在和拯救,并且经过水火到达丰富之地(诗66:12)。

  蒋新城每次从凳子上掉下来,就仿佛有一块大帆布平铺着接住他,又慢慢地放到水泥地上。主在烈火的窑中亲自显现,要保护他所珍爱、忠心的孩子(参但3章)。

  他们摆好桌子、凳子,又逼着他爬上去。他一掉下来,他们就大笑,又狠狠地抽打。这样从早晨开始,一直没完没了地折磨他,直到晚上他们才住了手。

  晚上,小妹给蒋新城送来饭。民兵说:“今天的饭看你怎么吃。老实,就给你吃;不老实,等着瞧!”意思是看他祷告不祷告。

  蒋新城看看摆着的两碗饭、一盘菜,就低头祷告。他一闭眼睛,头就被狠狠打了一下。等他再睁开眼睛,饭菜都被倒在地上,碗也打破了[注21]

  那天晚上,他们给新城带上纸帽子,大约有一公尺高,上面写着:“带着花岗岩脑袋见上帝”,又用浆糊把长纸条贴满他整个脸,晃来晃去,不住地戏笑嘲弄。

  他想哭也哭不出来;主耶稣把自己在大祭司院里受戏弄凌辱的情景活画在他的面前。他看见了,就感恩领受这一切的羞辱,并不自爱自怜。

 

[注21] 
  当时年轻、敬虔的新城弟兄为了坚持谢饭而甘愿为主受苦的心志,值得尊敬,也是主所知道的。青海某劳改营曾有一位王天经弟兄为了见证主,坚持(低头闭眼)祝谢而被迫害饿死。“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林前8:3)。

  但单纯为了坚持谢饭而冒死是否值得效法呢?对此,另有圣徒有如下不同看法,供读者参考。 
“‘殉道者’的原文字大多被译成‘见证人’,殉道者是为他所作的见证而死”[参A New and Concise Bible Dictionary(伦敦 Morrish 出版)]。《启示录》提到,殉道者的死是“为神的道并为耶稣作见证”(启6:9,1:2);“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徒4:33);”“......基督必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并且人要奉他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你们就是这些事的见证”(参路24:44-48)。圣经中主谢饭的榜样(为五饼二鱼)是“望着天祝福”(太14:19);现今谢饭多低头闭眼。有人认为,在试炼中,除非有主特别感动,无必要为低头闭眼祝谢而冒死。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献在最值得的地方──“为神的道和耶稣作见证”之上。

  保罗是“天天死”(林前15:31),即凡事“非我唯主”,凡事上向己死,向主活在历史上有圣徒称之为“在圣灵里殉道”,必蒙主所悦纳。

──嫩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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