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药山

  ——胡振庆传

  第十八章 祂暗暗地保守我  

  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后来必明白。(约13:7)

  当振庆在苦难中,主一直有一句话给他力量:“谁晓得你怒气的权势?谁按着你该受的敬畏晓得你的忿怒呢?”(诗90:11)。这时,邵罗大姐妹还未去世。振庆未入狱前,常勉励她说:“阿姐啊,你坐着、站着、说话行事、或哭或笑,都是种。你种什么,就收什么。”此时,振庆因想念这位在困苦中度日的忠心姐妹,就想在信中用<诗篇>第九十篇11节这句话去安慰、勉励她。他在明信片上写上这节圣经,又写道:“我得了双胞胎”,意思是有两人(一位即童柏安)因他传福音,已经相信主耶稣了。写好后,在外面又贴上纸,写上别的话。

  谁知,这封信被队长发现了,并把这事告到杭州中级法院、检察院。很快,振庆的加刑判决书就发到劳改场:

  “在服刑期间,进行反革命活动,加刑五年。”

  乔司劳改场当时有规定,犯人逃跑一次,加刑六个月;逃跑两次,加刑一年。象这样“加刑五年”,是没有先例的。

  那天参加振庆加刑宣判大会的犯人有上万。振庆被反绑着,押到台上,面向会场,狱警用手把他的头压得很低很低。当宣判书宣读到“加刑五年”时,犯人们“轰”地叫了一声,大家都面面相觑: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只有坐监的人才知道“加刑五年”是什么滋味,所以犯人们都非常奇怪。

  判决后,劳改场特别派一人监视振庆,怕他因此而寻短见。但观察了一段时间后,见他与从前并没有两样,也就不再监视他了。

  加刑后,振庆对于出狱的事已经绝望。既然不想出来了,心中反而好受了许多。妻子来看他,在短短的相聚时间中,他们俩都蹲着。振庆说:“爱啊!我只配受苦,不配享福,连累你啦!”妻子流着眼泪轻声回答:“不要说了,主知道!”然后,她就匆匆离去,因为时间不允许她久留。

  振庆表示自己并非犯罪的囚犯,就不肯穿犯人的衣服,队长也无法强迫他。他在家中已穿了两年的一件卡琪布单衣,在劳改场又穿了十二年,每年从九月份穿起,直到第二年五月才脱下。衣服破了,没有可补的布,他就拾犯人扔掉的破鞋,拆开来,把它们一块块地补上去。这件衣服到后来重得实在象件棉衣。

  局势一直非常紧张,又被加了五年刑,振庆的心思难免波动。他心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控告他,说他给罗大写信是乌撒的手(参代上13:9),因为罗大姐妹本不必他去安慰。因此,他心中的烦恼自然是免不了的。在劳动中,振庆比以往更少说话,但神的安慰却常常临到他。一次,在劳动间隙中,振庆蹲在地上默想,主在他里面说:“雅各是我所爱的”(罗9:13)。他忽然如从梦中惊醒----神使他想起,在中国教会遭逼迫的急难、试炼时刻,那些要保全自己性命的人,都进入属灵的黑暗中;但自己虽身陷囹圄,却蒙神多大的恩惠啊!他的眼泪流下来,在干旱得发白的土地上,成了一滩流泪谷黑圈(参诗84:6)。

  振庆为自己并无挂虑,但他为家庭的忧虑和担心却不能使他平静。爱灵想念丈夫,在写给他的信中,有一句话:“我的头啊[注1]!我的眼泪谁揩呢?”为此,他伤感了许多日子,然后给妻子回了一信[注2],说:“我留下平安给你,我所赐的平安不象世人所赐的”(参约14:27)。因监狱犯人写信是没有自由的,振庆的意思是:“主必不丢弃你。”他以此来安慰痛苦中的妻子。后来,他又写一信:“我的爱啊!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参弗5:29),难道我会把你忘记吗?难道我会把你撇下吗?”这些信是振庆在主前经过多次祷告、蒙主启示才写的,若不然会有加刑、关禁闭的危险。

  后来,这些信给当时还在大难中的教会许多帮助:当少数弟兄姐妹聚集在一起读这些信的时候,圣灵大大地感动他们。听见这些信上的话时,他们常常一同痛哭。主不会错,要他的仆人做他所安排的工。因此,振庆虽然在悲痛中,心灵却从主得着无比的安慰。

  振庆有时怀疑自己是否因为那一次给罗大姐妹的去信而失去了神的同在。一次,犯人们下午不去劳动,中午时生产队长说:“麻雀在啄刚播下的西瓜籽,有谁肯去管?”主的灵提醒振庆,叫他不可失去这个显示爱的机会,他就答应说:“我去吧!”

  西瓜苗圃因无人干活,非常寂静,振庆用竹竿驱赶麻雀。圣灵大大充满了他,以至他整个下午眼泪没有间断。在此,振庆与神又有了一次美好的交通。圣灵滋润的同在告诉他,神没有离开他!他就在那里向主献上心愿:

  求主教我怎样为人,代祷写信传福音; 
  使我一生谨遵你旨,行神眼中看为正! 
  启示我、光照我、引领我、保守我, 
  直到年老发白,把你能力传后代。(参诗71:18)

  1968年,振庆在乔司改造了七年后,被调往衢州劳改场。刚爬上汽车,神的话又临到了他:“大卫无论往何处去,耶和华都使他得胜!”(撒下8:14)他赶紧将头转向车厢角落,免得别人看见他的眼泪。

  文化大革命的运动(1966-1976)已经开始,衢州劳改场搞得浊浪翻天。谁的大字报写错了,谁就是反革命。许多队长今天斗别人,自己一夜之间也成了被斗的“坏分子”[注3]。每天黑夜,劳改营里的哭喊声、打斗声、口号声,不绝于耳,许多队长都被“靠边站”[注4]。警卫和看守们在晚上要特别训练,几十个人排在一起,拿着枪,口中大喊:“冲啊!杀啊!......”

  在这样险恶恐怖的日子里,许多人的命是朝不保夕的。振庆心头紧缩,不知道这种日子如何才能度过。刑期被加增,局势更紧张,腹中又饥饿,几乎要把人压碎。振庆因为常流眼泪,走路时总是将草帽前沿压低来遮住眼睛。神的看顾始终没有停止。在一次中午吃饭时,振庆打开饭盒,无意当中向主献上这样一个祷告:“主啊!求你使我比仇敌更有智慧!”(诗119:98)神听了他的祷告,圣灵说不出来的叹息,给了他清楚的印证,他的眼泪成串地掉下来。其实,在这急难悲惨的日子,主更是时时刻刻与他同在。

  不久,又要写“自我检查”了,他就凭着神给他的智慧,写下来的话既没有改变自己的信仰,又使人无机可乘。队长看了他的检查,竟召集犯人们开会,在会上告诉他们说:“你们今后写检查,也要象胡振庆一样地写。”就这样,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被减刑半年。神有他的时间表,不然,在那“史无前例”[注5]的日子里,振庆若不在劳改营,恐怕在他还没来得及为神作完见证时,就要遭遇不测了。

  艰难的日子还在继续着。有一次振庆在耙田,因饥饿和疲乏,几乎快要死去。突然,圣灵指示他到一片桃林去。这时,桃子早已过了收获季节,自然已经摘尽了。他听从圣灵的意思,用手拨开叶子,就见叶子下面有几个鲜红可爱的大桃子,那鲜美甘甜的滋味,真使他如置身在伊甸园里一般。这件事给这位苦难中的基督囚犯以极大的安慰。在人看来,象他这样的人,已经被“摘”,不能存在了;但神保守他----这颗初熟的果子----在神的时候还没有到时,一直被奇迹般地保留下来。

  这事果然显明神的美意:那次的加刑实在有神的许可。振庆后来释放回家的时候才知道,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家乡所在的小港公社,惩治人的刑具有二十多种,如老虎凳、坐烧红煤炉、往身体内用气筒打气等等。若不是那次加刑,象他这样两次坐牢、坚持“反动宗教”立场、对基督信仰顽固不放弃的“花岗岩脑袋”,回家来是没有活命希望的。[注6]

  1969年7月23日的前几天,队长告诉他:“你的刑期满了,可以准备回家了。”但是现在回去,连一件衣服都没有。他就在半夜起来,从棉被上剪下一块,中午时偷偷地缝成一件短袖衫,因为若被发现,便要追究破坏公物的罪,原来在这里,私人的棉被也算是公家的东西。幸亏这事没被发现。振庆到出监队学习了十多天,就被放出来。他回到镇海,先到公安局,再到法院、公社、大队、生产队,一路报到下来。回到家,他向妻子第一句话就说:“爱啊!我欢欢乐乐地带禾捆回来了。”

  因为我遭遇患难,他必暗暗地保守我;在他亭子里,把我藏在他帐幕的隐密处,将我高举在磐石上。(诗27:5)

  [注1:爱灵姐妹对丈夫的尊称。]

  [注2:信件都要经过干部检查。一般每月只准发一封信。]

  [注3:文革期间,毛主席有命令,不得冲击军队,不得冲击劳改营。当时,劳改犯属“死老虎”。对劳改犯来说,劳改营就成为“红色保险箱”,故斗争主要是在劳改营的干部中间进行。当然,整个社会的气氛都还是十分紧张的。当时,劳改犯要面对许多“外调”人员,向他们提供亲友、同事、同学等人的情况。]

  [注4:到旁边站着,比喻撤职或失去权力。]

  [注5:指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注6:有不少教会领袖,五十年代至文革前,由于惧怕或其它原因,和世界妥协,投靠人,参加了“三自”,结果在文革时都被作为所谓的“牛鬼蛇神”,被批判斗争,甚至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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