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满杯的苦水
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18:11)
我们为你的缘故终日被杀;人看我们如将宰的羊。(罗8:36)
振庆又一次离家被囚,走了。在他第一次遭难时,有一位孙姐妹每月给他家寄去五元钱。振庆和爱灵现在已经有了四个孩子,最大的宇光只有十四岁,小女儿胡蜜生下来还未满一个月。家中实在没有值钱的东西,而在险恶的环境下,也再没有人敢来看顾他们,因为人人都必须和他家划清界线。就是那些有心爱主的人,自己也是朝不保夕:他们有的被抄家、关押,有的被监督劳动,谁还有力量关心别人呢?
振庆的妻子、忧患同伴张爱灵,产期还没有满月,家庭艰难的生活重担就落在了她的身上。局势紧迫,弟兄姐妹不能进“反革命分子”的家,否则必受牵连。她再也不能享受一点点作产妇的“清福”,不能躺在床上,得到家人的服侍。无奈,她只得起来,洗衣、做饭,抚养孩子们。但是,哪来的米呢?没有菜,还可以将就,只要买一点盐,再炒一下,就可以了,但总不能没有粮食啊?
一次,孩子们因家中无米,就往山上去采野菜。他们不知道什么可以吃,什么不可以吃,就把挖来的野菜全部拿回家,烧煮了,赶紧吃,因为实在饿得不行。哪知食后,全家人整整一夜上吐下泻。那一夜,孩子们的哭声、母亲呼求主的声音,从那歪斜的破房中传出来,睡梦中的村里人都被凄厉的哭声所惊醒。第二天,有人为他们找来了郎中。郎中一见那剩余的野菜,就惊呼起来:“啊呀!这种草很毒,十有八九要丧命。只因你们又吐又泻,才不至死啊!”这是主眷顾了他这些困苦的“孤儿寡妇”,在急难中保全了他们的性命。后来,爱灵再也不许孩子们到山上采野菜了。
怎么办?总不能叫孩子们饿死啊。爱灵想来想去,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山上砍柴,再挑十二里路到镇海街上去卖,卖得一点钱,就赶紧买米,回家给孩子们度日。砍柴要头天下午先砍好,第二天天还未亮就要赶路。稍迟一点,收了市,柴就没人买了。开头几天,爱灵独自挑了去卖。因为天黑,眼睛又不好,她不知跌了多少跤。爱灵的一只眼睛已经完全没了视力,完全靠另一只眼睛做事。在家里,还应付得过去,但现在,在黑夜里挑着柴担赶路,她的苦就可想而知了。这条路上有一个破旧的凉亭,爱灵每次挑着一百多斤的重担,挑得精疲力尽之后,就在这里歇一歇。当然,天还是黑黑的。
有一次,刮起大台风,爱灵从镇上回来时,渡船停开了,她被阻在对岸。那一夜是她这个作母亲的最难熬的。她恳求别人,得以寄宿一夜。外面狂风大作,飞沙走石,爱灵挂念家中的孩子,整夜眼泪没有停过。她只得在神的面前,流泪向他恳求,求主保护她的孩子们不遭大难。第二天,她急急等在渡口。等渡船一开,就赶到家中,一看,孩子们都平安无恙,她心头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地,向主献上感恩的眼泪。因为两个月前他们从一间木楼中搬了出来,另外租一户人家的房子居住。在这场台风中,那间木楼被风刮倒,家主被两个住在他家的石匠拉出去,才免丧性命。若是她和孩子们还住在那木楼里,性命就没有了。
爱灵仍然不停地砍柴去卖,换来微薄的收入。她一天都不能停止这样的劳动。几次有好心人到她家来对孩子们说:“我看见你们的母亲躺在地上,头上都是血,旁边有一担柴。你们快去把她抬回来吧!”
以后,宇光不顾一切,一定要与母亲同去卖柴。这样,在这条弯弯曲曲的山间小路上,在天还未亮的雾色苍茫中,常常可以看见他们一个挑着大担,一个挑着小担,跌跌撞撞地向镇海走去。 在渡口上,宇光因为太小,挑着柴常常碰着别人,因此被人谩骂是常有的事。每次,母亲总是以笑脸向他们道歉。等到上了岸,儿子常常看见母亲脸上挂满泪水。
土地已经归集体所有[注1]。有一年夏天,爱灵在生产队干活,扛抬西瓜到河边,装船去卖。妇女们一边抬,一边在队长没有看见时,偷偷地吃。那天,天气非常炎热,爱灵因自己是基督徒,就没有敢碰西瓜一下。那位和她同抬的妇人说:“爱灵啊!人家都吃,就难为你吗?”说完,拿起一个西瓜,用拳一敲,将那小的一块给了她。爱灵因口中干渴,禁不住试探,也就吃了。事后,她良心所受的痛苦比那干渴还要难受。
因为丢在地上的西瓜皮实在太多了,队长就追查起来。社员们都吃了很多,大家就互相庇护。末了,有一妇人说:“我看见反革命家属张爱灵在吃西瓜。”
这一说,队长立即下命令,把爱灵捆起来,绑到树上,等收工后召开社员大会,批斗这个反革命家属。爱灵立刻被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用绳子绑到树上。不知是绑得太紧,还是因羞辱的缘故,她的头垂得很低很低,汗水和泪水大颗大颗地流下来。这天晚上,孩子们都没有吃饭,幼小的孩子哭着哭着,就睡着了,大的几个孩子在等母亲回来。爱灵直到批斗会结束,才拖着困乏的身体回到家中。母子们又是一场抱头痛哭。
为了这件事,爱灵一直非常懊悔。她痛恨自己没有胜过那恶者的试探,更难过自己连累了主的名。这件伤心事使她念念不忘,折磨她直到因病去世。[注2]
爱灵被捆绑的事,并不只是为了那一小块西瓜。更因她是反革命家属,又是从别处搬迁来的,所以生产队中那些恼恨基督信仰的人,此后常常留心她的行动。她因为不肯向国家的领袖像鞠躬崇拜,又不知挨了多少次的捆绑和批斗。[注3]
丧失孩子是她人生中悲痛的另一页。还在振庆尚未被囚时,家中就有两个儿子在幼年夭折了。在1949年政局改变的艰难时刻,振庆已经受到严密监视,有时只得暗暗地出去。爱灵除了繁重的家务之外,还抽出时间去看望有难处和初信的人。一天,他们的第三个儿子,才两岁,发了高烧。宇光和弟弟轮流抱着他。当时,母亲去看望一位姐妹了;父亲又不在家。生病的孩子一直喊着要妈妈。哥哥们没法,只得将烧熟的冷蕃薯喂他。等到母亲回来时,虽然恳切地祷告,主还是让这个孩子离开了世界。
在这样的艰难之中,这位基督囚犯的妻子──主的使女,仍然没有丝毫怨言[注4]。她忠心为主站住,父神也没有忘记她和孩子们,在无可指望之中,仍把他们带过去。这位出生于优裕家庭的弱女子,在这样重大的磨炼中,能够靠主得胜,实在是要显明神的恩典和大能,叫鬼魔蒙羞,叫世人希奇,荣耀归于神!她在自己极大的痛苦中,没有忘记苦难中的丈夫,总是常去看望他,勉励他,使弟兄在困苦艰难中得到不少安慰。从前神拦阻那位温州的女子,不让她与振庆成亲,现在显出神何等的智慧!
所以神的民归到这里,喝尽了满杯的苦水。(诗73:10)
你撇下孤儿,我必保全他们的命:你的寡妇可以倚靠我。(耶49:11)
[注1:指人民公社。在1958年开始实行,属于集体所有制(与国营农场的国家所有制不同)。公社社员实行按劳分配,每天评工分数,年终结算。一天10工分为满,妇女工分数由于劳动消耗较低,一般工分也评得低一点。年终结算时,城郊农民幸运的话,每天可得一元左右,而偏远乡村的农民则只有二角左右。工分值的地区差异很大。]
[注2:我们决不可忽略认识基督宝血的功效。“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1:9)。在真诚悔改认罪之后,就可以不必再伤心,只要谦单地承认我们的本相就是如此败坏,今后必须学习更紧地依靠主。否则,“心里忧愁,灵被损伤”(箴15:13)。]
[注3:“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撤,神的物当归给神”(路20:25)。这是主耶稣亲口说的话。1945年抗战胜利之后,上海一些读高中的青年弟兄姐妹发生了一个难处:每周一学校开周会时,要向孙中山总理的遗像鞠躬,不鞠躬的就要被开除。为此,教会中发生了争论:究竟可以鞠躬否?当时无人能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后来,有位年长的同工去电英国,与史百克弟兄(T.AustinSparks)交通。史弟兄回电:要分清是信仰范围内的拜偶像,还是政治范围内的纪念性礼节?如是前者,信徒应当坚决拒绝,不惜代价;如是后者,可以顺服(参罗13:1)。
毛泽东是无神论者。他活着时,并没有以神自居,叫人膜拜。因此,向毛泽东像鞠躬一事可视为是属于该撤的物,可以顺服。在文化大革命(1966-1976)期间,由于缺乏“敬虔真理的知识”而拒绝向毛泽东像鞠躬的不少清心的弟兄姐妹,为此受过许多苦。不过,他们并没有白受苦,因为神是鉴察人心肺腑的,他知道这些弟兄姐妹为何拒绝鞠躬。“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8:3)。
[注4:主耶稣“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赛53:7)。这是一个很不容易学习的功课。张爱灵姐妹学习得多美啊!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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