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艰难旅程
主向我说:“你去吧!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徒22:21)
振庆和被判刑的犯人一同从镇海押解起行,到了宁波火车站,乘火车到临平,就是浙江省第一监狱。这里约有两万多名犯人,电网与铁丝网把监狱团团围住,大围墙里又有小围墙,监房都有编号,建造得非常严密。进入这里,给人一个清楚的感觉,就是:“你是一个失去自由的人。”
振庆第一次领受这铁窗滋味,心中有说不出的孤独。他想念妻子和孩子,不知他们现在如何;更想念教会中的弟兄姐妹们,不知他们在怎样过属灵的生活。他现在唯一的安慰,就是深信主是永活的,他坐在全能的宝座上,统管万有。他相信神必永远与自己同在,也与他的家人和弟兄姐妹们同在。
有许多犯人被判无期徒刑,被派到采石场干敲碎石子的工作。
在临平暂住没有多少天,一日傍晚,约有两千多名犯人被召集到一块大场地中。管教人员叫他们把东西全都带齐,放在各人身边,然后管教人员走过来,用脚踢犯人的包。凡踢出去的,都不准带。犯人们只是木然坐着,等候发落。不一会ㄦ,一位领导模样的人站在一个用石块堆成的高台上,用普通话宣布说:
“犯人们都听着:政府已经决定,要把你们这些犯人送到内蒙古去,以加快你们的改造。现在准备出发。排好队伍,路上不许说话。只许你们老老实实,不许你们乱说乱动。若有任何不服从命令的行动,必将从严惩处!”
队长的话还未说完,两千多人已低低地呜咽哭泣起来。每人的头都垂得很低很低。这些犯人中,有很多是受运动冲击而一夜被打倒的政治犯[注1];也有许多面容白晰、双手细嫩的知识分子。他们将离开温暖的家乡,到他们从未想到过的那遥远的内蒙古去,怎能不哭泣难受呢?在这一片悲叹的痛苦声中,振庆心灵中又一次清楚地响起去年主向他说的话:
“我要差你远远地往外邦人那里去。”
在他旁边的几个犯人已经注意到,这位身材瘦小的犯人,与众不同。他高抬着头,面露微笑。令他们惊奇的是,他不象是去内蒙古服刑,倒象是去做官、享乐一般。有人怀疑他是不是伤心过度,精神错乱了!他们怎能知道,这位基督的仆人和他们截然不同──他们受苦,或因争名夺利而被人暗算,或因政治不测而受人诬陷,或因肉体放荡而违法犯罪;而他却是为义受苦,并在受苦之前,主已预先告诉他了。
许多到内蒙古去看管犯人的看守人员,也是为命令所迫,他们岂愿离开温暖的南方?劳改农场的基层干部,多为原国民党的低级“芝麻绿豆官”,如普通国民党员、政府科员、军队班长、警察等。这批人人数太多。按政策,他们划不上“历史反革命”,就被派去当劳改农场的干部,不去不行。
但振庆却是为神所命,甘心乐意地去为主作美好的见证。神与他同在,他们怎能知道他内心喜乐的秘密呢?
在这暂住的几天中,另一件令振庆欢喜的事,就是他遇见了两位同遭患难的弟兄,他们是因为写信规劝“三自革新”组织的领导胡某而被捕的。小胡弟兄被判10年,朱弟兄初被判刑12年,后来因在狱中传福音而被加刑,因此在劳改场和“留场”前后一共30年[注2]。
小胡弟兄判刑时才23岁,刚结婚不久。他的妻子只有21岁,是位很有技术的产科医生。丈夫判刑后,别人都劝她改嫁,她却没有动摇。单位因而剥夺了她产科的工作,叫她去做繁重的苦工。她在白天含羞忍辱,到了晚上,孤单一人,每夜的泪水几乎把枕头湿透。
朱弟兄是个针灸医生。因他常为犯人医病,使队长减少了许多麻烦,所以队长很看重他,特许他在监房跪着祷告。朱弟兄从劳改营释放后,专门作了一首对联:“风风雨雨三十年,山山水水六千里”──横批是:“耶稣领我!”
两千多名犯人从临平监狱的后门出发,到火车站去,时间已是后半夜。这天夜里,月亮很暗,只有看守们的电筒在一闪一闪地发亮。一路上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监守人员全副武装,气氛紧张。犯人们默默地走路,谁也不敢说话。振庆紧紧地跟在他们身后。忽听前边有人喊了一声:“啊!我的背包带断了!”接着“啪”地一声,背包掉在了地上。看守严厉地说:“快走!不许捡!”队伍又不停步地向前走去。
这是一辆装货的火车。犯人们都走进去,在车厢的地板上席地而坐。天刚亮时,火车就向北开动了,这是一次痛苦的旅行。因为火车不能多带粮食,所以每天早晨八点钟,每个犯人才发到一小碗碎饼干末,只有到车站停车时,才可以分到半杯凉水。因为水实在太少,饼干末难以下咽,加上车内通风不足,人的内火起来,大多数犯人都流了鼻血。四天四夜挤在一起;由于个别人身上带来的虱子很快传开,每个人的身上都长满了虱子,浑身奇痒难忍。
四围虽然充满了悲哀的声音,但振庆却不断地祷告、默想,因他知道在他将去的地方,繁重的劳动、严密的看守正等待着他。急难还没有临到前,他已经过许多次的禁食,现在身体虽然软弱,却不觉得十分难受。
那些没有受过禁食“训练”的人,在这闷罐似的货车厢里,受着干渴、饥饿、窒息、恶臭和虱子侵袭的煎熬,自然是苦不堪言。其实,更大的痛苦还在后头呢!
靠你有力量,心中想往锡安大道的,这人便为有福。他们经过流泪谷,叫这谷变为泉源之地。(诗84:5-6)
神是我坚固的保障,他引导完全人行他的路。(撒下22:33)
[注1:这种事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是经常发生的〔在运动高峰中,一些人被叫去开会,就被突然宣布他们所犯(莫须有)的罪状,被立即关押起来,不准回家,任其家人空等到天亮〔有时,甚至过了好几天,官方才通知家人送衣服、被褥等日用品给他们。]
[注2:很多六、七十年代内刑满的人,政府仍不准他们回家,命令他们留场继续改造,称为“场员”,即“留场”。若要争取到“农场职员”的头衔,则尚须努力。在名义上,“农场职员”已是公民,可以有正式工资,但一般情况下仍不得离场回家(尤其家在大城市的)。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这种情况才逐渐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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