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婚姻
唯有贤惠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
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她的价值远胜过珍珠。(箴19:14, 31:10)
自从郭会督离去之后,中国的政局因为日本的侵略而越来越不稳定,郭巨的教会也更加荒凉。胡聿忠本是这个教会的长老,如今已经去世。振庆的二叔负责教会的工作,也是力不从心。主日的聚会几乎是勉强维持。振庆常常落泪,日夜想念着离去的郭会督,好几次在梦中向她诉说对她的怀念,诉说教会在她走后的荒凉。常常一觉醒来,只见窗外一弯冷月,正向他家背后总台山的山坳里下沉,又勾起对已经远隔重洋的属灵母亲的深沉想念,枕头上留下了不知多少眼泪。他想,这位年老的郭会督,一定在为着她所离开的羊群和教会,心中牵挂,不住祷告。当然,他无法知道,这时的郭会督已因积劳成疾,很快回天家,到天父那里去了。
他第一次见到郭会督时,会督那恭敬的祷告,犹如一幅图画,一直在他脑海里浮现。振庆唯一能安慰自己的,就是尽力为着主耶稣去作工、传福音。首先得到的印证是欢迎他去讲道的梅山。他去那里的路上先要摆一次渡,又要翻一条岭,而能听他讲道的却只有三、四个人。这实在是个信心的试验:走了那么远的路,每个月要去二、三次,而听道的竟是寥寥几人。振庆却没有灰心,他想到主耶稣在世时,虽然饥饿困乏,仍向撒玛利亚的妇人传讲救恩的道。振庆这样谦卑地学习事奉,一去就是三年。
青年弟兄姐妹啊:一个蒙神所爱、所召的人,务要学习诚心乐意地、卑微地事奉主,切莫有贪做大工的思想。若不肯在小事上学习忠心,也不能被主在大事上使用,而想做大工的心,迟早会犯骄傲的罪。这是多么严肃的事!
振庆后来蒙神重用,和他有这样谦卑的开头分不开。
这三年中,振庆全凭自己殷勤种地、亲手做工,养活自己,而不效法当时别的传道人靠薪水生活,所以弟兄姐妹都亲切地称他为“义务传道人”。薪水制的传道人,实在是海外差会不得已的做法,但这靠工资的传道人,在信心和生活敬虔方面缺乏操练,很难在重大的试炼面前站住,不能在信心生活的榜样上显出神的作为。而这个年轻的胡振庆,却在无意中把神要中国人自己起来传扬福音、凭着神所赐的信心自力更生起来治理教会的重大安排,行出来了。郭小姐及当时的许多传道人,可能并不知道为什么神要借着抗日战争,将海外的工人“逐出”中国。但神智慧奇妙的安排,谁能测透呢?(参罗11:33-34)
温州有一户人家,在镇海的江南开米店,振庆的叔父就在他们店中做帮工。当振庆18岁时,叔父见店主的女儿聪颖过人,就为自己的侄子作了介绍。店主见振庆为人端庄,也就很乐意地同意了。只是好景不长,日本飞机把米店给炸毁了,于是店主一家不得不逃回温州去。此事拖到振庆23岁时,好心的叔父要帮忙到底。他与振庆家商量后,就动身往温州去,要把姑娘接过来。
叔父到了宁波,正在急急赶路,冷不防一辆自行车从对面向他撞来。老人家赶忙避让,总算没被撞上。那人下来向他道歉,他因为无甚大碍也就过去了。老人为了赶船,又匆匆走路。不料,刚走了不远,又一辆自行车向他撞来。这次叔父来不及避让,大腿被自行车撞上了,只是伤得不算很重。为着主的名和赶时间,叔父没有和他多加计较,就匆忙赶到码头,上了船,还是要往温州去。结果情势更不顺利:船刚驶出城外不远,就遇上趁乱打劫的土匪,他们以为船上有钱可图,就紧紧跟在岸上,不断地威胁要向船开枪,以至船上的人都惧怕得战战兢兢。到此时,叔父才如梦方醒:这岂不是神在拦阻他往温州娶亲吗?于是,他就悔改并切切祷告,求主保护。总算挨到一个村镇的码头。土匪因不敢在这里公开行动,就退去了。叔父赶快上岸,空手回郭巨来了。
振庆知道他的婚姻是神在亲自干预,就为此向神祷告,因他深知自己既已奉献给神,神一定有美好的预备。他也想到自己是一只拴着的驴驹,婚配的姐妹若没有爱主、受苦的心志,将对他一生爱主的年日发生重大的负面影响。后来,叔父和弟兄姐妹商量,就将一位基督徒公会传道人的女儿介绍、许配给他。这人就是后来成为振庆妻子的张爱灵小姐。
爱灵家因父亲在公会作传道,每月有24块银元的薪水,每块银元在当时可买一担半谷子。她父亲又在镇上开了一个药铺,因此她家的生活在当地来说,算是比较宽裕的。因为父母信了主耶稣,爱灵从小就为人安静,特别在她本人信主之后,更是不随便说任何无益的话。她与主常有很美好的交通,能体贴别人的痛苦,好象是她的主亲手教导她一般。她爱好唱诗,也能弹一手好琴。因此主拣选了她,要让这位有一颗纯洁心灵的女儿,经过艰难、痛苦的生活,可以得那永不衰残的冠冕。
谈好婚姻的日子,娶亲的日子很快也就来到了。爱灵原不打算这样快就成亲,但她顺服父母,默默听命。但是,再匆忙出嫁,也总得做些结婚时穿的衣服,因此她就与亲戚们一起赶做。一天,爱灵正用划粉[注1]在布上划线,因为屋内光线太暗,她就低头察看。想不到,这小小的划粉竟夺去了她的一只眼睛!父母虽尽力多方求医,却终如江水东流,回天乏术。
啊,主啊!你的美意真不可测,属地的人怎能明白呢?也许,神知道她的一生将充满艰难坎坷,后半生在世的年日将与眼泪相伴,便先收取了她的一只眼晴,好叫她在孤单痛苦的岁月里,以一只眼睛维持她痛苦的生活,而以另一只眼睛时常看见天上家乡的荣美和神那温暖的笑脸,好叫她的痛苦有神的安慰,维持她在世悲惨的日子。
在家中全然是闺中小姐的张爱灵,结婚那年18岁(振庆此时23岁)。到了胡家,只有三天新婚的日子,就下地干活了。一年后,他们的大儿子生了下来。但神没有叫他留在世上,这孩子不久就夭折去世了。第二个儿子取名宇光,即主是宇宙之光的意思。以后,在繁忙的家务中,爱灵姐妹每逢礼拜二就步行很远的路,去探望病人和那些软弱有需要的人。后来振庆30岁那年蒙主呼召,变卖了所有。从那以后,她和孩子们许多年里几乎没有吃过一次肉。生活清苦,又常常为传福音搬家,爱灵姐妹却从无怨言,还对她丈夫说:“头啊,我的恩典是从你而来的呢!”
她对别人非常宽厚,教养儿女却十分严格。一次,儿子宇光把他们房东碾的米拿来给自己的鸡吃,被母亲发现了。她十分严厉地责备了他,还叫他拿加倍的米去归还房东。宇光哭着把米拿去,但这个令他羞辱的教训却使他一生受益不尽。
因为弟兄常常出外传道,家中事务自然落在她的身上。这位出身富家的女子,从没有一句怨恨的言语,特别是在弟兄被囚的年日里,家里因为孩子多,更是穷得一无所有。不知有多少年,没有鱼肉菜蔬过门,只好用盐炒饭,将就着吃。她有时腾出时间,去河里摸一些螺蛳,就算是最难得的荤菜了。除了贫穷之外,这位与她丈夫一起进入“流泪谷”(参诗84:6)的传道人的女儿,还有更多的艰难和风波要临到她身上。在这黑暗无光不认识神的悲惨世界,神好象特意拣选出他所心爱的儿女,要他们在这些不要神的世人面前作见证。神忠心的儿女,牢记为他(她)们舍命流血的主,在任何艰难困苦面前,都没有一丝一毫的退让和怨言,目的是要叫魔鬼蒙羞而被永远定罪,叫良心发现的世人蒙恩得救,叫看见而故意瞎眼的人在审判时无话可说,叫忍受苦难、甘心一生爱主的人在国度中执掌王权!
今日事奉主的弟兄的妻子们:你们是象这位姐妹一样,帮助丈夫忍受艰难一同往前呢,还是拖后腿、使丈夫在属灵战场上畏难呢?
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赛62:5)
[注1:当时中国还无细腻的划粉,而是把瓦片敲碎成粉末,装入布袋中,用来在布上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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