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以为宗教只要求人们相信,完全以信念为基础;科学则讲求实证,是以事实和逻辑为 基础,与信念无关,两者在本质上是对立的。其实不然。科学的论证看来头头是道,似乎逻辑 性很强,但这也只是在不求本末,不问始终的条件下,特别是在实用的范围内方始如此,一经 寻根究底,科学的逻辑性便立即难以为继了。科学的基础是数学,数学中逻辑性最突出的莫如 几何学。几何学的求证过程似乎一丝不苟,但要证明一个几何命题,必须引用若干定义和定 理。然而怎样知道这些定理正确无误呢?是则必须引用一些所谓公理,诸如“两点之间以直 线为最短”之类。但怎样知道这些公理确实可靠呢?这却是无法证明的,只能诉诸人们的直 觉或信念,即所谓“不证自明”。再以物理学为例。目前绝大部分的科学成就都是物理学的 业绩。物理世界的两个基本的因素是物质和能量。如果没有这两样,物理学就不存在了。能 量可以用“功”、或力乘距离来衡量,所以也可以说,物质世界的基本因素是“物质”和“力”。 但物质和力究竟是什么呢?这却是没有答案的。有人根据牛顿第二定律将“力”定义为“能 使物质产生加速度的东西叫做力”。但物质又是什么呢?于是便反过来说:“在力的作用下 能产生加速度的东西叫做物质”。这种循环定义有如在几何学求证中用甲定理来证明乙定理 ,然后又反过来再用乙定理去证明甲定理,那是违反基本逻辑的。那么人们又根据什么来断 定物质和力这两样东西的真实性呢?归根结底还是诉诸直觉和信念。最明确、最成熟的科学 物理学尚且如此,其他科学就更不在话下了。 实际上任何科学工作,至少还必须以下述 两个基本信念为前提:(一)必须相信宇宙间存在着不变的普遍规律,否则就不可能有科学 研究这回事。人们常常以为宇宙的普遍规律已为科学所证实,其实不然。科学研究不外乎实 验和观察,但人们从中得到的只能是有限的经验,即使重复十万次依然如此。人们只能说, 在他们观察所及的时空内,事物是有规律的。但当人们把从有限的经验中归纳出来的结论推 广为放之宇宙而皆准的普遍规律时,他们所凭藉的只是信念,而不是实证,因为“有限”不 可能证明“无限”,“个别”不可能证明“一般”。(二)必须相信人的头脑能够正确认识 并反映客观世界,否则,任何科学工作都毫无意义。可见无论数学也好,科学也好,最终都 建立在信念上。如果完全否定信念,也就否定了科学。因此,从本质上来说,科学和宗教均 以信念为基础,并无二致。科学家相信物质是真实的,基督徒既相信物质是真实的,更相信 真实的物质必有真实的来源,所以相信神更是真实的。两相比较,那一个信念更完全,更合 理呢?当牛顿和开普勒等人将他们的 科学发现推论为普遍规律时(如万有引力定律),他们的这一信念是以他们对神的信念为依 据的。他们相信有同出一源,即同出于神的创造。而根据圣经这位万有的创造者喜爱秩序, 不喜爱混乱,所以他们相信宇宙中存在着统一的,不变的普遍规律。有些科学家不信神,可 是他们却不得不接受同样的“宇宙普遍规律”的信念,那么他们的这一信念根据何在呢? 科学工作当然不仅止于信念。人们在信念的基础上建立起规律的概念以后,便在更广 泛的范围内去验证它,并应用于实践。如果人们果然得到了预期的结果,而没有发现不一 致的事实,人们便认为这一规律已经得到了证实。直到发现新的不相一致的事实为止。此 后人们将提出新的规律概念去概括所有已知的事实,并继续进行验证。科学便是这样发展 起来的。然而人们却仍然无法确定,我们目前的科学概念是否即最后的真理,是否不久之 后,又必须作新的修正。当然,宗教也不仅止于信念。人们建立了对于神和圣经的信念之 后,也要在实际生活中去经历它,验证它。如果没有千千万万信徒亲身的经历和客观的事 实证明神是可靠的,圣经是真实可信的,犹太教和基督教就不可能存在数千年之久,而且 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从古至今,成千上万的基督徒为着他们的信仰付出极重的代价, 乃至甘愿付出他们的性命而不悔。在人类历史上没有任何其他现象可以和基督徒的殉道精 神相比拟。如果基督徒所坚持的不是真理,那么他们的力量从何而来? 科学的验证和宗教的验证自然也有所不同。科学的验证是物质的,而宗教信仰的验证 则不仅止于物质,更包括心灵。人们可以认为心灵太抽象,难以捉摸,但却不能否定心灵 的存在,如果没有心灵,人就不成其为人了。例如,人人都体验过爱,或是父母子女之爱 ,或是兄弟手足之爱,或是亲友师徒之爱,乃至情侣夫妻之爱,但爱并不是物质。你不能 用示波器、心电图、脑电图之类测定爱的有无和深浅,或以此来证明爱的本质,但你却不 能否定爱的事实。如果完全没有爱,人生就太阴暗,太残酷,太不可忍受了。人们在经历 过神的大爱之后,世上的一切都将为之黯然失色。这就是为甚么那么多基督徒为了他们的 信仰甘愿放弃一切而义无反顾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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