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中小鸟

  ——为主流放改造多年,蒙主看顾保守到底

五年徒刑

  1965 年 3 月 5 日,我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判刑后,我被转到另一个监房里。这段时间稍为自由,我们可以出到牢房外,作除草等劳动。在牢房里唱歌也不会受到干涉。当时还有一个与我关在同一牢房里的女犯人,因在银行工作贪污公款而被判十年徒刑。她年纪比我稍大,我们在同样的环境中生活,都离开自己的家庭,但是我们之间卻有很大的差别。她满脸愁容,长吁短叹,不服十年判决,一直想要上诉。但在我里面有神的生命,有主的同在,充满平安;並因被算配为主的名受辱而喜乐,根本不想上诉。感谢神!使我与不信主的人有分别,连她都感觉我整日乐观、无忧无虑。看她如此可怜,我只有为她的灵魂默默祷告。

  1965 年 4 月 15 日,我就被通知整理行装,到火车站集中,随一批判刑后的犯人一同转到劳改农场去。干部用手铐把我们两个两个地扣在一起,因为所有犯人中只有我一个女犯,於是就把我跟一个十五岁的小偷扣在一起,然后押上火车。车上的乘客一个个瞪大眼睛看着我们这些犯人,到站后,我们下了车,自己挑起自己的行李,往目的地 —— 劳改农场去。因为要走一段很长的路,我挑不动行李,感谢神!安排和我在一起的少年犯,愿意帮我挑。半路上,正好碰见一辆运沙的货车要回农场,押送我们的班长就跟司机联係,让他带我们去。不一会儿,我们就到达劳改农场。从此,我们便开始了农场的“改造”生活。

  “改造”期间,我爱唱诗歌,勉励自己:

  我是否要背负十架,跟从神的羔羊?
  我岂可以怕出代价,要得世界原谅?
  别人苦战要得荣耀,血汗满流沙场;
  我岂可以安坐花轿,盼望抬进天堂?
  难道我无仇敌当拒?我无破口当堵?
  难道恶世也可相与?也可作我帮助?
  我要掌权就得争战,哦,主加我力量;
  我愿受辱我不畏难,靠你话语刚强。

  ( 副歌 )
  因祢名,宝贵的名,因祢为我捨命,
  靠恩,无论如何艰难,我要求祢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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